病羔羊變母老虎 是基因突變 還是編故事

段春芳被捕至今,家屬和親人沒有拿到逮捕證,收到一張:滬公閔刑訴字[2009] 10845號起訴意見書。

現家屬獲知,段春芳被捕前曾挨打,7月4日在杜行鉦醫院,右手臂拍了四張X 光片,結論為銼傷、拉傷、扭傷。這是黑道、白道流氓歐打的見證, 7月7日,由於段春芳不肯在表格上撳手印,看守所副所長用手銬"懲罰"了兩天。7月8日刑隊8處富全民,在段春芳沒有回答任何問題的前提下,自己列印訊問(回答)筆錄後,要段簽名遭拒絕,繼續手銬"懲罰"。

7月4日(段春芳被捕前)曾在7月2日上午電話預約政法委書記雷志術,下午12時電話預約信訪辦主任謝丕宏,7月3日上午8時50分,與雷志術談了不到1小時,雷接個電話說"有個打架事情要處理"說完就走掉了,段繼續與謝丕宏談,期間幷未發生爭執,下午4時段再打電話約雷,雷說"正在開會"段說『我等你"20分鐘後,警察和三名保安(共6人)進來將段從沙發上推下,反拗住段的雙臂抓走了。這就是當天的真像。

現在政腐造謠說"段春芳打警察耳光"又說"段春芳打傷了六個警察",我說共産黨及其豢養的走狗都是低能兒,他們還不服氣,編故事也要編的真實一點,專門編造些羔羊吃掉大灰狼,小白兔吃掉大白象,連三歲孩童都不信的案例故事,來欺騙全國人民,全世界人民。

1,段春芳電話預約政法委書記雷志術,信訪辦主任謝丕宏談話,要求政腐承擔侵權責任,完全是合理合法的正當要求,雷志術,謝丕宏以談話為名,行抓捕之實。
2,段春芳不僅是個弱女子,還是個病女子,從來沒有練過武術,沒有女楊佳鄧玉嬌的體魄和勇氣,更信奉打不還手的訪民信條。
3,共産黨現在實行特務化統治,所有的黨政機關、馬路、小區直至社會細胞--某些家庭,都設置監控設施。政法委書記雷志術的辦公樓前就有監控設施,所有作僞證的人渣們,你們敢拿出最公正的證據--段春芳打警察的錄像嗎?你們拿得出這種證據嗎。
4,段春芳的傷證明了段遭到了警察流氓的歐打,他們傷天害理作孽後使用了慣用的手法--豬八戒倒打一耙。

(1)王水珍、盛燕芬、蔣寶珍三位半老徐娘,從未練過武功,在四十幾位便衣警察的重重保護之中,能將國家女幹部拉下褲子歐打至傷
(2)本人在2004年4月24日10時半,手持區長接見的路條 ,進入區政腐北大門,通過二十多名保安警衛森嚴的門崗(這天保安特多)進入電梯間,被保安(先是四個,後增至八人,從推搡撞擊到卡
脖子,拗手臂),攔住,墜入政腐設置的陷阱,先刑拘一月,後勞教一年半。
(3)以後的多次刑拘,二年半徒刑都是街道、警所以電話約定談話為名進行騙捕,誘捕。誘騙不成上居室強行抓捕。

從我的經歷得知:上面領導指令辦案,下面公安承辦做僞證,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枉法判決,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按領導意圖負責嚴刑逼供。

整個過程只講程序不需要事實,在白茅嶺監獄五個多月尤其是三個月禁閉的酷刑折磨中共産黨抓我的真正目的。

1,先逼我承認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反革命,(一旦陰謀得逞,繼而輻射到部分訪民,重現胡風反革命集團)沒有得逞。
2,後要我給他們立功的機會(指在獄中答應簽訂不平等協議)。同樣沒有得逞。

段春芳幷沒有基因突變,病羔羊不可能突然變成母老虎,唯一的解釋是中共故意編造的不可能的事實,醉翁之意不在酒,抓捕段春芳,給段家製造難以想像的困難的目的,就是要迫使段家有人承諾段惠民的冤死沒有得到昭雪前火化屍體,是中共慣用的無賴手法。體制不改,中共不滅,像段春芳家的冤案會越來越多。打倒中共的呼聲將成為越來越多的人民發自內心的吼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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