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大副主任被雙規:疑涉數億土地大案(圖)

遼寧省人大副主任宋勇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記者從有關渠道獲知,宋勇的妻子、弟弟已先於今年年中被查。此後,宋勇被限製出行,並於國慶節後正式實施雙規。

宋勇1955年1月12日生,18歲時為盤山縣古城子鄉知青,1980年1月任共青團遼寧省委組織部班幹事,歷任共青團遼寧省委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團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此後,宋勇先後主政盤錦市、朝陽市兩地,

1994年6月起,相繼擔任盤錦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盤錦市委副書記等職;2002年4月任朝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次年1月轉正為市長,2004年3月擔任朝陽市委書記。2008年1月,53歲的宋勇出任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躋身副省級幹部序列。

 

宋勇資料圖

熟知案情的人士告訴記者,宋勇案發源於其主政過的朝陽市的一宗土地大案,並與原朝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宋久林案有關。2008年9月,已任朝陽市委常委、凌源市委書記的宋久林被雙規。

據介紹,宋勇、宋久林主政朝陽市期間,曾啟動了針對朝陽北大街的改造,兩人分任項目正、副總指揮。其中涉及數億土地出讓金,他們以緩繳的形式幫助受其庇護的商人獲得豁免。宋久林在擔任凌源市委書記期間,還利用職權之便為不法商人爭奪礦產資源,引起群體事件,致一名群眾死亡。宋久林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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