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珍
從9月14日在周雪珍所住的小區小門口被6-7個不明身份的人扛頭扛腳綁架式的虜去後被囚禁在上海市寶山區逸仙路3777號一棟樓內。同周雪珍共囚禁在一起的還有二位是淞南鎮的人,三人一直囚到10月10日上午才被送回家中。
9月26日下午五點鐘後忽然轉到長江路衛生科路一座大樓內,後來才知道這座大樓是上海一鋼鐵廠的"迎賓樓",現已空閑無人居住,住進這房子後每個人身上都被蟲子咬得又痒又痛,原來這所謂的"迎賓樓"已廢棄多年。
在被囚禁的27天的時間裏周雪珍過著非人的生活!被關在房內不准走動,穿便衣的姓李的警察和二個是治安組的名叫陳金良、張曉東天天對周雪珍不是謾罵就是動手打!身心的折磨,使周雪珍度日如年,精神上受到嚴重摧殘。
周雪珍上訪是要求政府的幫助"何罪之有"?那些當官的為什麼要把上訪的人看成"危險"嫌疑人而要加以懲壓呢?
中華人民公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表示《人格尊嚴及保護》,要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何況周雪珍是個殘疾人,大家來評評理!
在周雪珍被囚禁的日子裡,其家人的日子更難熬!
她家中從8月27日斷電後直至今日,還沒有生活用電!這種現像在現代文明社會裏是很少見的,還要時不時受到警察的詢問和威脅!連四歲的孫女在哪裡上幼兒園都要追查!把周雪珍的女兒也想牽連到上訪的"嫌疑人"中去,不知是何用意!周雪珍的女兒從沒有去過上訪。
周雪珍的家人每天生活在惶恐之中。難!
眼下家中的生活困難無人詢問!
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哪裡!
中國冤民大同盟宣傳部正幹事:周雪珍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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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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