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黑老大"坐牢如度假

重慶「打黑風暴」抓獲不少「老江湖」,此前大多數人入獄後都獲減刑等「優待」,恢復自由後繼續作惡。而一些黑惡團夥成員還受到團夥接濟和照顧,獄中日子過得「瀟灑」。

據瞭解,這些曾有過違法犯罪前科的「老江湖」,所犯案件中不乏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等重大惡性刑事案件。但大多數人入獄後都獲得了減刑、假釋或保外就醫,並在恢復自由後繼續作惡。

一些黑惡團夥成員在服刑時,還受到團夥接濟和照顧,不但自己定期有「生活費」,家屬還能領「安撫費」,出獄後立刻「重回組織的懷抱」,日子過得可謂「瀟灑」。人們不禁要問:「黑老大」何以服刑像度假?

坐牢「瀟灑」

用以陳明亮為首的涉黑團夥為例,據檢察機關披露,多名骨幹成員都曾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罪行入獄,但他們在服刑長則十幾年,短則八九年之後,便紛紛獲得減刑、假釋、保外就醫而出獄,再次重操舊業,危害社會。

該團夥骨幹成員之一的雷德明,1988年因犯流氓罪被判刑12年,減刑後於1996年釋放,實際只服刑8年;犯罪嫌疑人陳斌,1988年5月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2004年11月釋放,實際只服刑16年……

事實表明,這些「黑老大」在鋃鐺入獄之後,至多十幾年,就又出獄為禍一方。即便是在服刑期間,一些黑惡團夥成員似乎也過得很滋潤,不但能領「生活費」,家屬還有「安撫費」,既無缺錢之虞,又無後顧之憂,可以放心坐牢。例如陳明亮團夥就將非法聚斂的不義之財,部分用於接濟獲刑的組織成員及其家屬。當兩名團夥成員因故意殺人獲刑後,團夥首腦便定期為其發「生活費」,每月還向其父母發「安撫費」5000元,並派專人負責接送其父母到監獄探監。

坐牢時「瀟灑」,出獄後也不愁。例如該團夥中著名的「打手」王勇出獄後,在2005年4月至2006年12月間,「組織」向他提供生活費5萬∼6萬元,並吸納他重新回歸「組織」,繼續干違法犯罪的勾當。

權錢交易 減刑1年花1萬,服刑崗位照樣買賣

減刑、假釋制度必須由監獄考察呈報,接受檢察機關監督,最終由法院審查裁定。然而,在一些實際操作中,這些程序幾乎是由監管執行機關包辦。事實上,在一些地方,監所執法人員利用規章制度上的漏洞,將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提供特殊照顧等作為「商品」,大搞權錢交易,讓服刑人員得以「花錢贖身」或是享受特權,成為一些服刑人員「坐牢像度假」的直接原因。

例如某市一副區長馬建國,被判刑入獄後,不穿囚衣,不吃囚飯,並享有回家過夜、外出會友、使用手機和外界聯絡等諸多特權,甚至去酒樓赴宴時還要警車接送。據調查,他為了獲得違反監規的「照顧」,先後向監獄長、刑罰執行科科長等人行賄人民幣298058元、價值9500元的香菸25條等,成為監獄中的「貴賓」。

前不久媒體報導,在廣東茂名監獄,有服刑人員稱「減一年,花1萬;如果再多減3個月,3000元一個月」。連反映勞動成績好壞的「表格」也被監管人員以500元一個的價格出售,甚至連獄中服刑崗位也可以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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