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談中國: 原來,我們都"被網癮"了(圖)

昨日有消息稱,備受關注的網癮診治標準有望年內出臺。在網癮的界定上,初步認定每週上網40小時以上即可認為是網癮。40小時標準一出,立即引起熱議,有人認為如此搞"一刀切"實在不科學(8月26日《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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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後這條新聞,筆者心裏也在犯嘀咕:看來筆者周圍的大多數人都患上"網癮"了。仔細算算,倘若真如按照界定網癮標準的專家或教授的說法,每週上網40小時,周圍中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的同事,想必比比皆是。這樣算來,我們周圍中的多數普通人都患上了"網癮",更何況一些特殊工種,比如從事維護網路安全的IT人士,想必他們每週上網絕不僅限於40小時。

如今早已進入了網路時代,並且隨著網際網路的日益深入,網路將更加緊密的與人們的生活聯繫在一起。不管是從事公務員工作,還是成為公司職員,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交流將越來越離不開網路,因此,有關專家界定每週上網40小時以上即為網癮顯然不妥。

事實上,上網時間的多少並不能全面衡量"入網"的深淺,是不是網癮,更應該參照平時上網過多對身體的損害標準來衡量。筆者相信確實有不上網就有如煙癮犯了難受的網民,但這僅限於這些定力不夠的少部分網民。現今上網也是一種生活,看書、看電影、購物,這就如以前沒有網路而逛街一樣,現在不用逛街而叫"逛網"。所以倘若真的"一刀切"的界定每週上網40小時以上即為網癮,顯然失之偏頗。

近段時間網癮被不斷提及,特別是不久前的暴力治"網癮"。"網癮"的標準至今還充滿著爭議,倘若真的按照上述有關專家界定"網癮"的標準,我們生活中的大多數人恐怕早已患上了"網癮",並且有些人"網癮"症狀還不輕,那是否我們生活中的大多數人都應該送去戒網中心呢?原來,我們都"被網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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