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辦「居住證」只能由用人單位申報(圖)
若材料造假申報單位和個人將列入「黑名單」

上海市將加強居住證的管理。昨天,中國上海門戶網站公布《市政府關於加強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若干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用人單位引進人才 提供虛假材料取得《上海市居住證》的,將被列入「黑名單」,不但將依照規定註銷居住證,還將記入社會徵信體系。已被註銷的《上海市居住證》,其持有人不再 享受相關待遇。市人保部門將視用人單位、個人弄虛作假的情節輕重,暫停其申請《上海市居住證》及其他相關業務的資格1-3年,直至取消申請資格。

昨天公布的《通知》明確規定,「暫停受理個人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用人單位引進人才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的,由用人單位向市或區縣人保 部門指定的機構申報。嚴禁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理申辦非本單位人員的《上海市居住證》。為了有效防止申辦居住證過程中的造假行為,《通知》還要 求用人單位,《上海市居住證》審核通過後,需在本單位內公示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名單;有特殊情況不能公示的,應報市或區縣人保部門經辦機構備案。

上海的居住證政策規定,持有引進人才A類居住證的人員,在居住證有效期內,可以申請子女在本市就讀。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階段,由居住地 所在區、縣教育部門安排學校就讀。取得本市高中畢業文憑的,可以參加上海卷統一高考,報考上海部委所屬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計畫的高校。「這一規定被個別不 法分子、中介機構利用,通過造假材料,為不在上海的考生家長辦理居住證。去年底,相關人員與中介機構聯合造假,替不在上海的考生家長辦理居住證,事件導致 上海一千多名中考生、高考生因居住證到期後不能續簽。」華東師大人口研究所副教授王大犇認為,《通知》的出臺,最直接的原因應該是制止「中考和高考移民 」。通過用人單位直接申辦、公示辦理居住證人員名單、造假列入「黑名單」等一系列措施,將會大大降低「中考和高考移民」的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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