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5日,大陸許多媒體都出現了"還我不吃加碘鹽的權利"的呼籲。民眾掀起這一抗議加碘鹽維權新浪潮的理由是,前天國家衛生部雖然承認加碘鹽不當,但決定"明年將適當下調食鹽含碘量",這是繼續堅持腐敗--政府強迫全國人民吃加碘鹽,純粹是為了借加碘鹽抬高鹽價從中暴利。
南方都市報今天發表時評《還我不吃加碘鹽的權利》(作者邵建系南京曉莊學院副教授)說:東南沿海都是高碘地區,壓根不需要在鹽中加碘,加了反而有害。中國缺碘地區只有大西北等地。但十多年來,政府卻強迫5億多毫不缺碘的人吃有害加碘鹽。
又有評論指出,政府是明知加碘鹽有害而不顧百姓死活--前一段時間,山東東明因化工污染導致大面積民眾疾病,當地官方的解釋是東明縣屬於高碘地區,這是居民長期食用加碘鹽導致。這雖然是轉移視線的遁詞,但也說明政府對當地食用加碘鹽的危害知道得一清二楚。但我們從來沒見哪一個地方政府對加碘鹽行為作出權責內的干涉。
許多人在網上呼籲:吃鹽,吃什麼樣的鹽,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自由選擇,這種自由屬於不會觸犯任何他者利益的消極自由,也是自由價值譜系的最低層級。可就是在這個層面上,我們都失去了選擇的權利。由此可知,這不僅是一個鹽的問題,它所透露出的信息是,小到連吃鹽的事都必須奉行全國統一,這說明我們的社會依然信奉一個專制型的"全權社會"。連吃鹽的自由都要殘酷剝奪,這是古今中外都沒有過的"中國特色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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