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陰謀已是司空見慣,冤案也已見怪不怪;當原本該伸張正義之處變成了罪惡的發源地,當那被打開的潘多拉的盒子已經深種在了人們心中,相信「天」也會為之哭泣吧。
黨賜的」酬勞」
李慶元,回族人,現年59歲,是內蒙古第一建築工程公司工會幹部,曾在文革初期,為保護黨和國家領導人劉少奇、鄧小平、烏蘭夫等 ,與林彪等所謂的「四人幫」進行了堅決鬥爭。文革後期,因為這一保護老一輩國家領導人的「光榮行為」,在黨派鬥爭中受株連被打成現行反革命,在內蒙古烏海市被關押6個月進行勞動改造,期間因遭受迫害導致四級傷殘。後來其又參加過唐山大地震礦山救護隊搶險救援,隨後為軍隊經濟建設發展做出一定貢獻,最終因公致殘後退休。
擁護過黨,遭受過黨的迫害,依然擁護黨,這樣的元老級人物,終於等來了自己的酬勞。退休後,在黨中央和內蒙黨委直接重視下,按照中央落實政策的有關規定,經內蒙,呼市兩級政府領導批示調換分配給李慶元一套條件不錯的福利房。98年前其已履行一切手續,並已入住。
赤裸的「陰謀」
本來,或許李慶元可以就這樣頤養天年。然而不幸的是,「陰謀」仍舊找上了他。入住以後,在李慶元因工傷住院治療期間,呼市 「雅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趙平、劉玉蓮、司秉合等人,盜用已作廢的原「內一建房屋開發公司」財務收據,並且盜用李慶元唯一的兒子李建軍之名,出據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99年2月30日」簽署的假《職工住房證》。又勾結呼市房管局,用偽造的一切假手續,將呼市政府給李慶元的福利房在2005年7月非法賣掉了。
隨後李慶元去法院提起訴訟,然而「呼市玉泉區法院法官」串通開發商造成錯判,「呼市玉泉檢察院」已下達司法建議函,玉泉區法院對檢察院的建議拒不糾正,而後檢察院竟對玉泉法院的抗訴聽之任之了。同時「呼市回民區法院」以及「中級人民法院」一致認定詐騙案編造的假住房證明有效,並且認定歷史上確有「99年2月30日」這個日期。
三家「兩級的法院」公開包庇呼市房管局違法辦證行為,縱容開發商侵吞貪污國有資產4700萬元(一幢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掩護下,使」違法行徑」在光天化日之下變成了「合法行徑」。經李慶元多年多次的申訴,又經「呼市中院」再審,認定此案是適用法律不當,事實不清,又發回「原審法院」重審,又一年的時間過去了,下文全無。
驚天的」命案」
案情公開後,「開發商」勾結「法院的審判人員」僱用黑社會的人威嚇上訴人不要再控告。威脅不奏效,最後糾集了外來籍的東北高危人群,長期跟蹤李慶元唯一的兒子李建軍,隨後於2008年4月9日僱用60多人跟蹤李建軍。並且故意找茬,用事先準備好的砍刀、砍斧、手槍,將李建軍的人頭砍下,將其動脈血管砍斷,又用汽車從脖子上壓過......,在整個打鬥過程中造成兩死一傷。
慘案發生後,「呼市公安機關」並不進行如實的偵破,而「呼市房管局人員」未經家屬同意將身為回族人的屍體強行進行了火化,以達到毀屍滅跡的目的。至今「兩級法院」對錯判還是拒不糾正,一怕追究法官的法律責任;二怕官商勾結又謀殺上訴人滅口,用黑社會的的手段進行結案;三怕呼市檢察院久拖不給立案查處,也沒有追究法官枉法裁判的任何法律責任。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李慶元不僅痛失獨子,而且只能露宿街頭,幾百次的上訪,給國家領導人上書,也都石沉大海,不僅如此,李慶元自身也隨時都有被下黑手,並從此銷聲匿跡的危險。
陰謀策劃冤假錯案,官商勾結殺人滅口,司法黑暗欺上瞞下,上訪無門欲哭無淚......。這些在時下的中國大陸,恐怕已經不算是什麼驚爆的新聞了。見了太多,聽了太多,人們的心已經開始有些麻木。
在如許多的麻木之中,這可能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冤案。然而,昨天遭殃的是普通大眾,今天那護「黨」元老照樣難逃噩運;昨天還看著那些高官鋃鐺入獄,今天變成了親朋好友無端的身陷囹圄。翻雲覆雨中,我們看著這周遭的人們被黑暗侵襲,但是,誰知道?誰知道那魔爪離我們自己還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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