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維權組織"公盟"不久前遭到查封並被取締的厄運,其主要創始人許志永遭到拘押,引發廣泛關注。留美學者何清蓮女士在談到對公盟遭到取締的看法時認為,這決不是一種偶然。她說:自1989年10月,中國出臺的社團管理登記條例中最重要的內容,是建立了對社團的雙重管理體制,把社團直接置於黨政機關的嚴密控制之下。 中國對社團組織通常採取分類控制的辦法。鑒於非政府組織形式在國際交往中的重要性,婦聯,殘聯等紛紛以非政府組織的形式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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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中國沒有嚴格意義上的非政府組織的存在。應該說,中國的非政府組織富有中國特色,與國際社會的定義略有不同。何清蓮認為:中國對非政府組織有著非常可笑的定義。在2003年以前編寫的政治教科書中所下定義是:以民間組織名義出現的政府組織。這個定義本身十分荒唐。清華大學有一個非政府組織研究所。他們提供的不完全統計數字顯示:中國目前有三百萬個左右的非政府組織。分為三大類型:一是受到官方認可的合法民間組織,被政府定義為"對中國社會和政治穩定起了積極作用的"組織;第二類是草根性、自發性的民間組織。包括各種各樣的專業技術團體、民間公益,環保、慈善救助、災難救助組織。針對這類組織,政府採取的策略是不鼓勵,但一旦覺得受到危害,便採取打擊手段。第三則是海外在中國的民間組織。對這些組織,中國採取了分類管理的模式。
何清蓮指出:許志永事件顯示:中國民間維權組織今後將無法真正繼續維持其生存並繼續為弱勢群體提供服務。中國政府對鏟除異己歷來採用割韭菜式的行動。地裡哪一茬韭菜長得高,就要首先遭到鏟除的厄運。許志永所在公盟組織歷來以不介入政治、只從事公益活動、十分謹慎地行走在許可與不許可之間的邊緣地帶。近年來,維權律師已不再能夠出去活動,年檢也無法獲得通過。只有少數一部分能夠繼續活動。現在,連不參與政治的許志永都受到打壓,這表明北京已不準備給被認為不由自己控制的任何民間維權力量以空間了。
原題目:留美學者何清蓮談公盟遭取締事件(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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