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團體首次起訴地方政府國土資源部門

中國官方的中華環保聯合會今年5月接到群眾舉報稱,位於貴州省清鎮市百花湖風景名勝區內的冷飲加工項目,對名勝區的生態環境構成潛在威脅。聯合會派出調查組多次赴實地調查發現舉報的情況屬實,因此,將批准這一項目的貴州省清鎮市國土資源局告上了法庭。清鎮市法院星期五同意立案審理。這是中國第一例由環保團體狀告地方政府部門的案件,引起輿論關注。本臺記者高山為此邀請北京律師唐吉田和貴陽時事分析人士曾寧進行討論

記者:唐吉田律師, 這個案件是中國民間組織的,以公益人身份進行的第一起公益訴訟案件, 你是怎麼看這個事情的呢?

唐吉田:"如果消息屬實的話,我覺得這個嘗試,應該是一個非常有意義的事情,因為長期以來事關公益性事業,由於權力主體的缺位,經常得不到有效的解決。從目前的法律上來講,雖然有一些原則上的規定,但是,比較細緻的、更為可操作的規則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出現這樣的一個事情,說明人們對於事關公益的問題越來越關注。由原來簡單關注一些個別的事情,現在關注事關生存和發展的 這些關鍵問題,這也是公民社會逐步走向完善的一個標誌。"

記者:曾寧你在這裡,你就在貴陽市, 對這個案例可能更熟悉一些, 你又是怎麼看這個案例的呢?
曾寧:"那麼這裡面有一個特殊情況是因為這個百花湖和洪峰湖是貴陽市兩大重要水源保護區,百花湖和洪峰湖是貴陽幾百萬人口重要的自來水的水源地。其中,在圍繞百花湖和洪峰湖的這些周邊地區經營性用地的開發已經引起貴陽市民、政府乃至社會的高度重視。再這種情況下,百花湖出現這樣一個案例,就是清鎮地方政府把800平方米的土地用作開發商的經營用地。那麼我想,這樣的案例肯定是很容易被地方法院所受理的。"

記者:唐吉田律師,大家意識到很多權益方面的問題,像環保、飲水、衛生、健康各方面的權益。這起一個頭兒,對老百姓公民意識啊各方面都有好處吧?

唐吉田:"對。因為像70年代末,80年代初,包括上個世紀90年代,過去人們物質匱乏,一下子到追求物質上的豐富,無論哪一方面,可能忽略了一些人生存和發展的環境問題。那麼到今天為止,一系列環境問題越來越突出了,需要人們認真反省、反思走過的路。如何人與自然互相協調,保持可持續的發展,這越來越與每一個人息息相關。應該說,沒有旁觀者,但是即便是這樣的話,也需要一個制度設計,需要像公益組織,行使個體比較難以行使的權力。這個制度設計需要在法律上要進一步做些整理。有很多事件,實際上來自民間社會的監督和一些努力。可能有助於校正一些行政部門和公機構的偏失。

曾寧:環境保護的一個民間機構,由於它的性質比較單純,他可以在今天的中國社會存在。那麼面對一些其他的涉及環境保護問題案例的時候他可以以公益人員德身份介入。但是其他的一些民間機構,你很難,不要說介入,其他的一些起訴案例,可能還不等你進入到這些案例,你本身民間機構的存在就會受到政府的打壓。所以,我覺得這個案例有一定的特殊性。很難從這個案例得出結論,我們可以引申到其他的一些民間機構也可以採取類似的公益人起訴的這樣一種方式,介入中國社會的方方面面的諸如征地、拆遷等等的一些重大的社會勢力當中去。我覺得這樣推斷的話,可能 過於樂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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