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規定六類人員不得申領記者證(圖)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近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新聞機構對申領記者證人員資格進行嚴格把關,防止出現虛假材料、不符合條件人員冒領記者證等問題。

該通知要求,在今年統一換發中國新聞機構記者證中,各地新聞機構即日起進行自查,審查是否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申領或發放記者證。

打擊假冒記者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規定六種人員不能申領或發放新聞記者證。

這些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包括新聞機構中黨務、行政、後勤、廣告、發行、經營、技術等非採編崗位人員;包括為新聞機構提供稿件或節目的通訊員、特約撰稿人、特約記者。

此外,專職或兼職為新聞機構提供稿件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社會人員,高校校報工作人員等,都不符合申領或發放記者證的條件。

為了打擊虛假報導和假冒記者問題,中國當局隔一段時間會換發新記者證。但有記者認為,這次換發新記者證,可能與有關機構收緊對記者的審查有關。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在年初表示,將通過控制記者證發放、設立記者黑名單以及監管新聞採編等手段加強對媒體的監管。

規範管理

中國媒體說,中國記者群體因為掌握媒體的話語權力,常被寄予種種期待,但該群體本身的規範管理和權益保護問題日益緊迫。

中國媒體曾揭露部分報社記者站記者以新聞報導為名,向基層單位和群眾敲詐或詐騙財物的違法違規活動。

2008年,中國還發生了真假新聞記者到山西一煤礦領取礦難封口費的事件,引起輿論嘩然,新聞出版總署後來立案調查。

這次換發的記者證,質量和防偽技術都優於舊版,而且高度耐磨。

此外,新版記者證新增了"各級人民政府應為持本證進行採訪的新聞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的內容。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相關官員說,沒有正當理由,公職人員不得拒絕採訪。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成立以來總共更換了四次記者證。前三次分別為1989年、1998年,以及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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