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使然
早期坊間,對子女的教育,有"常罵不聽,常打不痛"的俗語。意思大概是說,若在教育上對孩子經常打、罵,使其成為習慣,這種教育方式會變得沒有效果。由於這是父母對子女的教育,因為帶有關愛之情,正所謂"愛之深,責之切",所以即使孩子受到父母的責罵,也不會感覺是遭受懲罰。這就是人類與一般動物不同之處,其中有人性使然。
然而,為維護社會的公共秩序或衛生,所制定的諸多罰則或規範,就與上述親情的關係不一樣。對不遵守各種法規的人,就嚴格取締處罰。例如早期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在勸導階段就沒有什麼效果;但後來突然嚴格執行,並採重罰後,大多數人都因害怕被處罰,而乖乖地戴上安全帽。不但機車騎士,連後座的人,以至同行的小孩子,也都乖乖地戴上安全帽。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人性就是害怕被處罰,甚至看得比自己的安全更重要。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其實是為了保護機車騎士與乘客的生命安全,如果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事故,受傷甚至死亡的是騎士本身。然而民眾卻要在政府強力規定,甚至訂出罰則之後,才願遵守法規來維護自己的安全,可以說是寧願要方便舒適,而枉顧安全。這也是人性所使然吧。
另外有句"嚴官府、出厚賊"的閩南語俗諺,意思是管制得過嚴,反而會遭致反效果。以現在的話來說,也可說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而這也是人的叛逆性所使然。例如《刑法》規定"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但一些人卻明知故犯,導致各地監獄人滿為患。這些鋃鐺入獄的人,多數的可能是"一世聰明、一時莽撞",也就是有人因一時貪圖而犯罪,正如同"目睭看佇粿,跤踏在火"般不顧後果。政府機關都設有政風室,且有警察局、調查局、檢察署、監察院,並有財產申報制度,但是貪污刑案卻層出不窮,難怪早期在制定〈陽光法案〉時,就有人說出"做壞事,陽光照不到"的預言,果然不幸言中。這也是人性之"貪"所使然。
到過新加坡的人,都認為新加坡街道乾淨,交通秩序良好,該國法規不但涉及的範圍很廣,甚至可以說是"無所不管"。早期筆者到新加坡旅遊時,曾順道去參觀鄉親在新加坡經營的工廠,據鄉親說,新加坡政府的法令就是什麼都要管。例如:工廠的面積及高度不變,只是想把門與窗的位置改變,也需事前申請許可,不然就要被處罰,而且也會被認為是違建列管。其他如任意丟棄東西,連在公園以麵包屑餵食小鳥都被禁止。而自宅陽臺的花卉或住家的水溝,以至便器清掃等,都無所不管,而且會採取重罰,尤其是針對亂丟東西的累犯,就會讓他穿著綠色背心在指定區域打掃。所以新加坡的公共秩序及衛生的維護,也是針對"怕被嚴格重罰"的人性,所採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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