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臺灣社會,雖然沒有當前這麼富裕,人口也不多,但左右鄰居的相處卻很和諧溫暖,彼此有難時都會互相關懷照顧。因此當鄰居有人因病要住院時,有的人會幫忙借貸籌措「住院保證金」,也有人會透過人際關係,在尚未籌齊「住院保證金」前,請醫院通融,先行醫治急救。
在當時雖然也有極少數醫院,把金錢看得比人命重要,在病人未繳納「住院保證金」前,不肯對病人做任何醫治動作;但大多數醫院都會通融,並對病患做必要的治療。因此早期極少聽聞因醫病糾紛而打官司的事情。
而近日在日文報紙報導的是,該篇作者的中國友人的母親,在家中用晚餐時倒下,經救護車送去市內醫院進行緊急手術,但這個醫院實施的是「前金製」:要注射或打點滴前,必須將醫師所交的傳票,先拿到會計窗口「繳錢」,並蓋上已付款印章;確認會計室的蓋章後,醫師才會開始診療用藥。其友人母親的手術雖然順利成功,但若當天身上沒有現金得以先支付保證金的話,醫院可能就不會為其母親做任何診治。因此這位友人說:對這家醫院有不滿,卻沒有感謝。
不過,那間中國的醫院,也有它的說詞:曾經用盡心力醫治的病人,卻在夜間從病房逃走,更別說繳交手術費及醫藥費。這種事在中國經常發生,所以嚴格的「前金製」,有其存在的必要。中國的醫療保險制度尚未健全,一個簡單的手術,對離鄉背景的勞工而言,醫療費用可能就超過他們一年的收入。所以醫院的「前金製」是剝奪窮人接受醫療的權利,也是最殘酷的制度。有位二十歲的農工說:如果不幸罹患重大的疾病,只能絕望地認命吧!
這篇文章結語亦表示:北京的世運、上海的世博,是受全世界注目的華麗大活動。但對大多數弱勢人民醫病的基本人權,卻毫無保障,這便是今日中國一般社會的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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