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讓「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汗顏

近日山西省繁峙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穆新成被"雙規",據該縣知情人士透露,其財產大概有2億元。已公開的有限信息表明,縣裡眾多礦老闆和涉礦的各級政府官員,多被這位反貪局長"辦"過。凡礦主,均需向其"進貢",或遭到"以辦案為名的敲詐"。這頗讓靠"雙規"斂財而被稱為"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的湖南郴州市原紀委書記曾錦春相形見絀。(《每日經濟新聞》6月25日)

"億萬富豪"穆新成,這位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不能不說"經營"有方,深諳"經商"之道,在反貪局局長與敲詐錢財之間來回扮演重量級角色,將權錢交易市場"經營"得如此紅火,達到億萬身價的境界而行之泰然,令被" 辦"過的礦主和涉礦官員無不膽寒,堪稱能耐大焉。如果不是東窗事發,恐怕穆新成還會繼續"經營"他的一方火旺"市場",還會在台上繼續"忽悠"。

身為地方反貪局長,自然應是一方反貪旗手,正是舉著"反貪"大旗開路,才成就了穆新成家產過億的美夢。這家反貪局由此"豪華"轉身,蛻變成"貪腐局",該查的不查,老百姓怎麼過得舒服?穆新成自已斂財2億,且不知借辦案為名又揮霍浪費了多少?還使國家蒙受了哪些損失?目前,還未看到全案亮底。

這位反貪局長多少有些"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曾錦春的影子,也同樣是對礦主及涉礦官員"痛下狠手"。反貪局對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為這位反貪局長順利履行權為已用的思路大開其道。像曾錦春那樣動輒就揮動"雙規"大棒那樣,被這位反貪局長"辦"過的礦老闆和涉礦官員自然心驚膽戰,這時候不是怕的國法,而是更怕反貪局局長穆新成的"家法"。

曾錦春在郴州除了做紀委書記,有"曾礦長"之稱,獨攬全市採礦權審批,同時是郴州煤礦整頓小組的組長。曾錦春在擔任紀委書記的十年期間,斂財之手從未停止過,郴州當地的礦產、房地產、建築工程、領導幹部的提拔和任用、經濟官司,都成了曾錦春受賄的來源。而反貪局長穆新成則立足繁峙縣,以辦案為"口號",以反貪為"口岸",胃口更大,沒有最多,只有更多。

權力不受限制,必然產生腐敗。權力監督的缺位,反腐機制的缺陷,讓曾錦春、穆新成們才如此"藝高膽大",虎食鯨吞,貪得無厭。當反貪局長、小小科級幹部穆新成坐擁兩億財富得意憨笑的時候,讓有著"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封號的曾錦春怎能不汗顏、自嘆弗如?

(本文系華媒網言境評論稿件,文中觀點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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