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變博導 大學變官場

官員去大學弄個兼職教授、博導或者院長做做,如今已不新鮮。我擔心,越來越多的官員加入此列,大學將蛻變成另一個官場。

最近又有兩位高官幾乎同時被大學聘為博導。一位是前最高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肖揚, 被人民大學聘為法學院博導;另一位是現任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被河南大學聘為博導。

暫且不論他們的學術水平是否夠格,問題在於,官員尤其是在職高官做大學教授,如果沒有嚴格的審查條件,會打破學術職位評選的公平和公正,從而給人一種權力交換的聯想。

在國外,高官卸任後才能出任校領導或教授;而且,對其學術背景有嚴格的審查,官員職位本身並非重要條件。克林頓政府時期的財長薩默斯可以成為哈佛大學校長,而克林頓本人則落選,前副總統戈爾也只做了哥倫比亞大學的一名普通教授

但在我們這兒,除了少數知名高校的一些院系能做到嚴格審查外,多數高校尤其是一些地方高校聘請官員做領導或教授,經常是"經黨委、行政研究,徵得領導本人同意"就行了。

這種情況下,無論高校還是官員,都能"各取所需":官員憑藉權力、名分獲取高校的兼職教授,得到一種學術榮譽,可以把自己看作是"儒官";如果還可招收碩士或博士,則既能滿足做導師之願望,又可培養一批弟子為自己做官創造更好的社會基礎。而高校邀請官員加盟,除了將他們的資源吸納進來,有助於提升學校地位,擴大學校聲譽和影響力外,高校領導或許也可從中受益,使自己今後仕途比較順利。這大概才是真正的原因之所在。

政治學家米勒曾指出,一個人在特定領域對社會作出了再大貢獻,"但是在承認應得的同時不能損害地位的平等性"。高官遊走於政學兩界,享受著官員和學者的雙重好處,無疑會破壞一個社會基本的公平和正義。從社會分工的角度說,官員的任務是為社會提供公共品和服務,教授、博導的任務是做學問,培育學生。對於一些退休高官博導來說,或許有時間專心致志地從事自己的新工作,但對於在職的高官來說,其本身的事務千頭萬緒,很難想像他還有時間去指導學生!

另外,對於高校來說,本來可以基於各自的學術水平和師資力量進行平等競爭,獲取資源,然而,官員加盟後,學校勢必要利用其力量和資源謀取更大的利益,從而在有官員博導的學校與沒有官員博導的學校之間構成一種不公平的競爭。

官員教授、官員博導的產生,根源於現實中政府和官員的權力過大及高校的行政本位。政府行政體系掌握強大的資源;官本位主宰高校,學術難有獨立和自由, 直接導致高校與行政體系越走越近。要想破除目前盛行的政學通吃的官員博導現象,有賴於改變我們的政治結構和經濟社會安排,包括學術的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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