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評機構現在可說是力挽狂瀾,因為金融海嘯以來,他們屢遭責難。主要是美國金融機構將高風險的次級房貸包裹成證券商品,信用評等機構還給予相當高的評等。如雷曼兄弟倒閉前,標準普爾給的評等為A,預警制度完全失靈。這些商品甚至在保險公司的認證後,四處在市場行銷,導致金融機構與投資人紛紛踩中地雷。金融監理單位也過於輕信這些評等報告,放任垃圾等級的商品在市場上大力吸金。
華爾街日報就曾指出,國際信評公司在這波次級房貸泡沫中有推波助瀾作用,它們給予問題貸款包裝的債券很高評等,讓這些商品看起來像美政府公債一樣安全,結果害慘許多人。如巴黎銀行旗下2檔基金踩到美國次級房貸地雷,有1/3以上是屬於債信良好的2個A等級。連專業法人投資機構都被信評公司害慘,何況一般投資人。
前一陣子信評機構被指控時,竟然有某公司說:"我們只依賴公開資訊做信評,如果公司的公開資訊有錯,我們不是會計師,也不是檢察官,自然會做出不正確的信評。"也有信評公司人員說:"我們講的話就像電影評論一樣,可以聽,也可以不聽。"實在是很離譜的辯白。但也要怪2006年美國《信用評等機構改革法案》及法官的判例中,僅將信用評等資訊視為言論自由的觀點。這次金融海嘯就完全暴露了信評機制的不完善。
另外,克魯曼表示,現在有太多複雜的金融商品,信評角色因此非常重要,信評機構應主動瞭解新商品。信評失效主要是"結構上"的問題,被評分的金融機構付錢要求提供評等,當然會有問題。評等報告應該是公共財,一般人都能閱讀。有人覺得既然如此,信評應該由政府來做。但克魯曼不支持信評機構國有化,因為這可能會讓信評成為政治工具,比較中立的方式是政府對信評機構採取嚴格的監督就好。
信評機構報告向來是投資人瞭解風險的重要依據。信評絕不是落後指標,而是必須扮演領先指標,具備預警功能的角色。G20高峰會在金融管理法規的決議,將金融法規與監督普及到所有的金融機構、投資工具,對信用評等機構也要嚴格加以管理。看來對信評的問題,該管的還是要管,國際上已經開始踏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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