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未離身被盜刷萬餘元銀行稱事主保管不善



對於使用信用卡,羅小姐一直自認很謹慎,可前幾天,她卻突然收到某銀行發來的簡訊,顯示她剛剛消費人民幣10,979元.羅小姐怎麼也想不通,信用卡一直未離身,怎麼就被他人刷掉了萬餘元?

她連忙致電該銀行客服熱線,對方稱她的卡的確已消費,讓羅小姐去辦理挂失.昨日,該行回覆羅小姐,卡雖然未離身卻被盜用消費,是由於她保管不善, 所有損失需要她本人承擔.這讓羅小姐百思不得其解,信用卡一直保管得好好的,怎麼就成了保管不善?難道莫名其妙被別人盜刷萬餘元,銀行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人在廣州,卻在東莞消費

20日下午,羅小姐正和同事一起去吃飯,忽然收到了一條手機簡訊,內容讓她大吃一驚:您的信用卡已於20日16點47分消費人民幣10979元,授權號末四位為9613發件人是某銀行.這讓羅小姐很不解,自己雖然在去年辦了一張該銀行的信用卡,但刷卡消費一直很謹慎啊,什麼時候消費了這麼多錢?

帶著疑惑,羅小姐撥打了該銀行客服熱線,對方告知確已消費10979元,如果不是你本人簽名消費,請趕快辦理挂失並報警. "羅小姐一聽傻了眼,立即奔到該銀行去挂失並詢問: "卡未離身,為什麼會被刷掉一萬多元?然而對方卻告知相關原因須待警方立案調查後才知道.

損失了這一萬多元怎麼辦?該銀行表示,羅小姐卡未離身卻出現消費,是因為自己保管不善,只能自己承擔損失,銀行方面只能配合警方提供消費地點.而 這一地點讓羅小姐更吃驚:是一家位於東莞南城區銀豐路某2號4樓的東莞某超市.我人一直在廣州,信用卡也未借給任何人使用,怎麼會在東莞消費?而銀行竟然還說是我自己保管不善,那要怎樣才算保管妥善?

自認保管妥當,其實未必

記者致電該銀行客服熱線,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如果信用卡未丟失而發現存款有損失,屬於卡主自己保管不善,損失須由卡主自己承擔,銀行方面只負責配合警方提供相關清單記錄.但如果是信用卡已丟失,卡主挂失前48小時內,有人惡意刷卡消費,並有卡主到公安機關的報案證明等材料,並符合挂失前半年內有過 刷卡消費記錄等條件,就可以獲得相應賠償,最高賠償金額2000元. "

記者瞭解到,像羅小姐這樣卡未離身卻遭盜刷的案例其實已發生多起.羅小姐介紹,使用該銀行的信用卡刷卡消費時,不需要輸入密碼,只需簽名即可,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盜刷難度.信用卡能不能設置消費密碼?昨日下午,該銀行一名工作人員介紹,確有其他銀行的信用卡既可以設置現金透支密碼,也可以設置消費密碼,但因系統不同,該行的信用卡只能設置現金透支密碼,不能設置刷卡消費密碼,這也是國際慣例.

某銀行信用卡中心內部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說,很多持卡人認為自己對信用卡的保管很好,其實未必.只要被不法份子知道信用卡的卡號,持卡人的姓名等資料,製造"克隆卡,偽卡"是很簡單的.持卡人一定要對自己的信用卡特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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