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使館折騰的經歷-關於辦理委託書

就是由於婆婆在英國,需要寫個授權書給在中國的公公,辦理一處在公公名下的房產銷售事宜。此要求已經不合理了,不過人短期內也戰勝不了規定,那就辦吧。

查了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網站,按照要求準備好了各種手續,請好了一天假,帶著婆婆去了倫敦。把資料遞上去,大使館的人看都沒有好好看,就說,這得找律師行替你們辦理。我問:律師行然後是否還是要找你們辦理?他說是的。

我在此時質問大使館,

(1)按照你們自己網站的要求,需要辦理委託的人就站在你們面前,隨時在你們監督下寫授權書,簽名,為什麼還要找律師行?

(2)如果必須通過律師行你們才能給辦理,為什麼不在網站直接寫明?

該名辦事人員說,他不知道網站都公布希麼內容了,但是他會向領導反映情況。但是我們的委託書必須要通過律師行遞交,他們才予以辦理。

我抱著對大使館官僚主義的憎恨,打車去了律師行,結果律師行收取我們資料,在看似律師的面前,我婆婆簽了名,交了300鎊給律師行(使館網站公布的好像是60鎊,記不太清楚了),然後律師行把這個簽名以及我們準備的其它資料,遞交給大使館。

我被折騰出去一天off + 300鎊辦理費用+ 120鎊路費,我沒有像其它人的鬥志,還想同大使館爭取爭取,我覺得我太渺小了,使館怎麼說,我就怎麼辦了,我迄今為止,對使館的憎恨已經漸漸忘卻,但是我始終沒有明白,在律師面前簽名,同在使館工作人員面前簽名,有什麼不同?另外在使館工作人員面前簽名,是使館自己公布的辦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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