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動死 又見國人「新死法」

重慶一低保朱某戶因病住院,所在社區領導前來看望,承諾幫助報銷部分醫療費。低保戶聽後非常激動,因血壓升高導致主動脈破裂而死亡。法院認為,醫院在已發現朱某患有高血壓的情況下,沒有告知朱某應控制情緒等注意事項,決醫院賠償9萬餘元。(《重慶晚報》5月5日報導)
  
激動死,很心酸的新聞。不過是領導來探望一下罷了,不過是領導答應報銷部分醫療費罷了,低保戶便要激動到動脈破裂了。只有深諳國情的人,才能深刻理解這樣有中國特色的死法;那些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的國家的公民,恐怕連做夢都夢不到世上竟有如此奇事。
  
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林覺民在《與妻書》中說:「第以今日事勢觀之,天災可以死,盜賊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姦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輩處今日之中國, 國中無地無時不可以死。」當然,他描寫的是萬惡的「舊社會」,「新社會」勞苦大眾翻身得解放,成了國家的主人,斷無此事。不過,人總是要死的,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 的國家,國人的死法也是不斷推陳出新、百花齊放。
  
跟城管有關的死法有:心臟病死、活活打死;跟看守所一類場所有關的死法有:躲貓貓死、自己摔死、噩夢死;跟「吃」有關的死法最多,有三鹿死、毒鹽死、毒酒死等等等等。另外,國人常見的死法還有污染死(癌症村)、賣血死(艾滋村)、磚窯死、礦難死......甚至還有「上街讓寶馬車撞死」!「激動死」的出現,又填補了一項國內國際空白。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中國人有才,死都死得這麼與眾不同、這麼創意無限。(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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