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跳水苗子訓練時摔成植物人無人擔責 (圖)

 

病床上的俊俊

5歲的跳水苗子在跳水館訓練時數次受傷,並被摔成植物人,到底誰之過?昨天,渝中區法院第四次庭審該案的原因和責任。

收為跳水苗子

2007年6月,俊俊(化名)的家人在報上看到一則消息:市體院運動技術學院(以下稱市體院)招生,專門培養田亮這樣的跳水苗子,招生的對象為5歲半到7歲的孩子。家人想鍛練一下俊俊的身體、培養他的膽量,就帶著剛滿5歲的俊俊去報名。教練見他聰明可愛,便破格收下。

因為訓練地點離俊俊的家較遠,在教練的建議下,俊俊被送進市體育局機關幼兒園(以下稱幼兒園),幼兒園代收每月250元的跳水訓練費,負責接送。

10米跳臺惹禍

俊俊的母親廖女士稱,2007年的12月5日,幼兒園老師像往常一樣,將俊俊等孩子送去兩路口附近的跳水館訓練。俊俊被喊上了10米跳臺,跳下後上岸,他哭了。教練見俊俊身上紅了,便讓他休息。接下來兩天,他分別跳了6米、7米跳臺。

第三天,孩子的爺爺在場外看到,俊俊跳水上岸後,教練叫他,孩子便跑了過去,不巧摔在下水道的蓋子上。

醫院挽救了俊俊的性命,但俊俊在去年四月成了植物人。鑑定人在法庭上稱:"10米跳臺的訓練,造成俊俊腦部輕微出血,而後的訓練,使其腦部傷情加重。3天後摔的那一跤,則是誘因,導致其重度腦挫傷。"

三方相互推責

去年6月11日,俊俊的家人把市體院告上了法庭,市體育局機關幼兒園、第二體育運動學校(以下稱二體校)也相繼成為被告。

市體院稱,訓練俊俊的張教練不是他們的員工,市體院也沒收取俊俊的訓練費,誰收費,誰負責;幼兒園則稱自己對俊俊受傷沒有責任;二體校的代理律師承認張教練是他們校的教練,場館也是二體校的,但他們沒有給俊俊發錄取通知書,也沒有收取訓練費。  

家人希望喚醒他

庭審結束後,記者來到兒科醫院。病床上方,有兩張俊俊五歲時的照片,照片上的他顯得靈氣十足。病床上的俊俊,白裡透紅的臉蛋,眼睛很黑很亮,樣兒很乖。但是,俊俊婆婆卻說:"醫院昨天診斷,孩子已雙目失明。"

俊俊的牙齒是黑的,是長期服藥的緣故。記者看到,俊俊幾乎對外界沒有什麼反應,雙手雙腳都很僵硬,完全離不開他人照顧。醫生說,要治好俊俊的病,希望渺茫。

現在,俊俊每天除了接受藥物治療,還要接受針灸、按摩等康復治療。俊俊的床頭還放著收音機,家裡人希望多放放俊俊喜歡的音樂,來喚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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