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好官… 收賄一半


山西煤老闆與官員有著共生共榮的關係,煤老闆對於"好官"的定義,自有一套詮釋:受賄收一半,貪得有風度。 

山西煤多,且因為擴大挖煤、壓下礦難消息或躲避查緝,必須向官員行賄,是不少煤老闆的"例行公事"。原任職臨汾市煤管局局長楊吉春,正因收賄兩百一十九萬人民幣,另有五百六十多萬無法說明來源,被法院判刑十七年。

像楊吉春這樣的貪官,理應受世人唾棄。但看在一些山西煤老闆眼裡,楊吉春雖貪,卻貪得"很上道"。他對煤老闆拱手奉上的白花花銀兩,總是拿一半,退一半,"震驚"不少煤老闆。

山西晚報指出,山西大小煤礦上千,煤老闆與官員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半夜來電話",尤其害怕發生礦難,一旦出事,全市煤礦必定關停整頓,為讓煤礦早點開張,長年主管煤管事務的大小官員,自然是煤礦主首選的公關對象。

其中臨汾市煤管局局長楊吉春,長年官運順遂,每一次職務升遷,都讓科班出身的他身價飆升,許多煤老闆無不以認識"楊局"為榮。但楊局為人低調、嚴謹,且從不涉足聲色場所,更不樹敵、不張揚、不招惹是非,但只埋頭賺錢。

號稱"秉公辦事,廉潔執法"的他,還連續五年被政府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個人"。不過仍因收賄落網,楊吉春不忘誇口說,"我這樣的幹部,全臨汾難找"。

確實,"只吃一半"的貪官不好找。許多當地煤老闆說,身價千萬的楊吉春雖然也貪,卻貪得"有風度、有尺度",對於他們拱手送上的禮金,總是拿一半,退一半,這令煤老闆們"很不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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