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問題奶粉案更多被告受審(圖)


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奶粉造成眾多兒童患病

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繼續開庭審理,高俊傑、薛建忠等四名被告週一(29日)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新華社報導,他們四人被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另有五名被告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分別在石家莊市的行唐、鹿泉、趙縣法院受審。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8月,被告人高俊傑、薛建忠以每噸一萬餘元的價格,分別從張彥章(另案處理)處購買了六噸張玉軍(另案處理)生產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並加價銷售。

報導說,因購買價格高、賺錢少,薛建忠向高俊傑提議自行配製生產"蛋白粉"。

有利可圖

2007年11月,高俊傑、張彥軍、肖玉以三聚氰胺、麥芽糊精和乳清粉為原料,研製出專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檢測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由薛建忠進行試銷。

在此期間,高俊傑、薛建忠通過趙懷玉、黃瑞康等人將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分銷到石家莊、唐山、保定、邢臺、邯鄲等地奶廳(站),被某些奶廳(站)經營者添加到原奶中,交售給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奶製品生產企業。

三鹿有毒奶粉事件在中國造成巨大影響
報導還說,三鹿集團等奶製品生產企業使用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粉")的原奶生產的嬰幼兒奶粉等奶製品流入全國市場後,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

觸犯法律

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高俊傑、薛建忠、張彥軍、肖玉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15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三鹿集團負責人田文華將於12月31日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提起公訴。

12月31日上午8時,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大審判庭將公開開庭審理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三鹿集團及田文華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

中國官方還公布,22家乳製品生產商將向問題奶粉受害兒童提供一次性賠償,並為他們設立一項醫療基金。

但患兒家長的代表律師稱,這些賠償遠遠不夠。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