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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又一樁注射死刑被執行想起的

 2008-12-23 22:1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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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福建省,以及全國部分報刊即將發表這樣一則消息"耗時19年方才走完的死刑程序"(主題),其刑犯所指,是於昨日(22日)剛剛被執行注射死刑的福建省長樂縣紀委副書記卓春妹之子卓曉軍。卓曉軍於19年前一次殺兩人傷一人,製造了震驚八閩大地的血案。案發後當日卓曉軍即被捕獲,並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也就是這樣一個過程看起來很是簡單的犯罪事實,確如何就案發後長達19年不能決斷,讀全案過程,發人深省。建議關注媒體對此案的相關報導。   

這裡連綴案件其中幾點做個審視,試試看出些問題--
  
1、案發當日案犯即被捕獲,,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案件審理之後拖延未決,至10年後(1999年)在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赴閩考察並親自過問此事後才於2001年宣布"維持原判";
  
3、根據案犯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鑿,審判程序合法,福建省高院於同年底(1999年)報送最高院核准卓曉軍死刑,然該案始終被壓最高院不做核准裁定,直至2008年;
  
4、此間福建省各個報刊亦多有如"十年審一案"相似內容報導(指1989-2001年間);
  
5、自2002年起,福建省全國人大代表持續6年聯名在歷年全國人代會上提交《關於依法核准卓曉軍死刑的建議》呼籲書。並有多位代表在全會上就最高院拖壓核准卓犯死刑事公開提出質疑。敦促全國人大監督,卻始終未有下文;
  
6、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於2003年赴閩視察,省委、省人大、省高院頭目先後向他提起此問題、要求不再拖壓"核准"時,中國首席大法官肖揚竟然表示"有壓力,感到為難"。
  
再看此案不決19年期間發生的當事人家屬及辦案法官的一些人生變故--
  
1、因在此案中一次就喪失了父親及丈夫的鄭金玉和家人自案發後便加入了長年累月奔波於神州大地上的數萬數億人民的上 訪大軍之列,成為被地方政府圍追堵截對象的悲慘"訪民";
  
2、據福建省司法部門證據顯示,作為案犯其親屬(從香港、美國返鄉)公然承認為保卓曉軍一條命,他們家截止2000年1月,已經花費伍佰多萬元;到 2001年4月,為疏通官場,買通關節又花了三百多萬元,共計800多萬元。(案犯親屬曾當庭大聲嚷嚷說自己花費50多萬美金疏通環節)已成眾人皆知;
  
就我們這樣一個司法奇聞頻仍的社會,能夠安然存在於21世紀這個世界民主大潮浩浩蕩蕩的大潮中,實在可說其本身就是一種奇蹟。我們且不論案犯自己供認不諱之事可以海容,可不採納,不追究;且不論國家總理親自過問之事卻也可以照舊拖延不辦;且不論最高院可以將這等"禿子頭上虱子"案也能夠做到混沌難解亦難斷,最後一句"感到為難"了之;且不論媒體輿論對其一邊倒地譴責卻可以做到泰然處之;且不論人大代表聯名籲請解決卻人大可以你說你的我干我的不做回應......

我們不難這樣去想:難道是因了肖揚落馬?難道就因了中央最近出臺"敦促處理積案" 才促其事成?那麼我們要問,我們究竟是生活在一個什麼樣的社會裏呢?是"家長國"嗎?是"官天下"嗎?更其甚,假如朱鎔基不去長樂呢?(其實去了也白搭)假如中央最近不出臺那個"敦促處理積案"的文件呢?那麼又該有多少百姓如井底蛙鳴,叫天而天不應呀!如此一想,訪民不盛產於中國那又盛產何國呢?

讓我們冷靜去想,卓曉軍的確是被執行了注射死刑,但是導致如此系列冤情的罪魁不是還有那個萬能的金錢開路嗎?那麼百姓是否可以急需追究那個金錢背後的黑鏈呢?這讓我們不禁想起那句老話--痛打落水狗

而這個落水狗又是誰呢?為殺人犯卓曉軍逃脫死罪而花費的上千萬金錢究竟都分到了誰人手裡,這個必須給人民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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