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打破行政壟斷就是消除"合法搶劫"
向罷運的"的哥"致敬
11月以來,以重慶市出租車司機罷運為先導,全國各地相繼發生一連串出租車罷運事件,使全社會聚焦於中國的出租車行業之"黑",聚焦於全國200多萬"的哥"群體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據官方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中國已經有100多萬輛出租車取得運營牌照,年客運量在120億人次左右。)顯然,此起彼伏的出租車司機罷運,絕非少數"的哥"的心血來潮,也絕非少數城市的行業現狀,而是出租行業之"黑"長期積累的結果,以至於"的哥"們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這個"黑",在官方輿論的宣傳中,似乎主要是指"黑車",但實際上則是官權壟斷之"黑"。與"份錢"對"的哥"的榨取相比,"黑車"搶走的那點兒生意,實在算不了什麼。
更重要的是,哪裡有壟斷,哪裡就有"黑市";哪裡消除壟斷,哪裡的"黑市"就自動消失。中國出租車行業的"黑車"之害,恰恰源於現行的壟斷性准入體制。
中國出租車行業的經營權是"政府特許"的,說白了就是官權壟斷,因而也是暴利行業,在毫無風險的經營中獲得巨額壟斷利潤。根據成本計算,一輛新車運營壽命為八年,僅用兩年時間,投資者就可以收回全部投資,其餘六年,一輛車創造的利潤相當於三臺新車。何況,近幾年車價逐年回落,批量購車的成本大大降低。所以,對中國出租車行業的壟斷式經營,"的哥"們早已民怨沸騰。
在此次重慶"的哥"罷運後的官民對話會上,就連重慶市副市長黃奇帆算的一筆賬,也凸顯了壟斷之"黑"。黃副市長的賬單如下:一輛出租車每天能掙700元,4年承包期總收入為80多萬元,但"份兒錢""承包費""預收營業款"等各種費用就要交57萬元左右。剩下的收入除掉加氣、修理等成本支出,司機每月只能掙2000元左右。而司機每天要工作十幾個小時,工作強度之高與收入之低形成鮮明對比。怪不得"的哥"們普遍認為:出租車公司純粹是一個壟斷製造出來的"食利"階層。大多數公司拒絕制定行業營業收入標準和統一的8小時工作勞動定額,有的公司甚至拒絕為司機購買社會保險。
雖然,出租車行業的政府壟斷、特許經營和"份兒錢"太高等問題,多年來一直是社會輿論質疑和抨擊的熱點,在近些年的全國各級人大會議上,也有過多次提案,但由於涉及到政府及出租車老闆的巨大利益,強烈的民意訴求從來沒有得到過政府的回應。比如,前兩年,北京出租車因油價瘋漲而漲價,市政府裝模作樣地舉行聽證會,但多數民意認為:出租車行業應對石油漲價的辦法,與其漲價,遠不如"降份"(也就是降低"份錢")。儘管當時的網路調查顯示,72%以上的公眾反對漲價,出租司機的主流意見更是強烈反對,有的出租車司機直言不諱地說:"出租車價格聽證會‘禍國殃民',應該盡快叫停。但政府及其官員和公司老闆的利益是綁在一起的,二者在這個行業中共同擁有巨大利益,即便不算上非法的黑箱利益,所謂"合法"的利益就足以讓政府堅決站在出租公司一邊。所以,面對主流民意的質疑,政府的態度可以蠻橫到一個字:"不"!
誰懂知道,跛足改革下的中國市場經濟,不是真正的自由市場經濟而是中國特色的權力化市場經濟,行業壟斷和准入歧視比比皆是,出租行業就是典型的權力化市場的標本之一:政府壟斷下的特許經營,造成出租車行業的官商勾結和絕對不公正。有人說,中國的出租車行業之所以得不到有效治理,在於利益集團綁架了政府。而事實上,出租車行業的根本弊端,不是來自利益集團綁架政府,而是政府壟斷對市場規則的踐踏,是壟斷背後的官商利益的一體化,政府沒有理由不在決策時向暴利集團傾斜,正是"黑制度"製造出合法的"黑資本"。
1,行政壟斷為官商勾結提供製度性保護,出租車公司特許經營權掌握在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手中,像其他一切政府壟斷的特許權一樣,這種特許權也有著非常高昂的權力租金。正是行政壟斷的看得見之手,製造出一個又一個的暴利集團,他們甚至把所有的經營成本轉嫁到勞工階層和消費者的身上。在出租車行業裡,能夠獲得出租車公司運營牌照的人,要麼是有來頭的人物,即具有權力背景的人;要麼是向發放牌照的政府部門及其官員付出超額權力租金的老闆,即花大錢購買經營權。哪裡有特許,哪裡就有權力租金。而權力租金,為官商雙方提供了一夜暴富的最豐厚的制度土壤。
2,行政壟斷為單方定價的霸道提供權力支撐。由於是壟斷性特許經營,"份兒錢",如同強制性土地開發中的補償費,必定是"宰你沒商量"的單方定價。對這種高昂的"一口價",因為獨裁政府不允許獨立的行業工會,司機群體無法通過自組織方式進行討價還價。所以,司機群體只能接受而不能拒絕,甚至連討價還價的能力都沒有。不接受你就走人,反正現在的剩餘勞動力非常充裕。
3,行政壟斷的暴利特徵必然製造懸殊的社會不公。政府壟斷性特許使出租車行業變成暴利行業,在當今世界,中國的出租車行業大概是壟斷利潤最高的了。但這暴利的主要受益者,不是出租車司機而是得到官方特許經營權的老闆,以及簽發特許證的官權及其官員。特許經營權導致了出租車公司對出租車司機的赤裸裸歧視,居高不下的"份兒錢"就是司機必須上交給公司的"買路錢"。
健全的市場經濟中的政府必須通過立法來反壟斷(如美國的"反托拉斯法)。而完全的計畫經濟中的政府卻是通過政治權力進行全面壟斷,權力化市場經濟中的政府利用立法來進行暴利行業的壟斷。
毛澤東時代是計畫經濟,中共用"三面架機槍、只准走一方"的野蠻方式,對所有個人資產實施了暴力搶劫,對所有公共資源實施了暴力獨佔,而且搶得乾淨、佔得徹底。
改革以來,獨裁政權用霸王條款和特許經營權,保證了權貴階層對暴利行業的壟斷,而把那些薄利產業交給市場。比如,那些本來應該由市場決定價格的行業(如土地開發、能源、電信、金融、交通等)被政府壟斷或設置特許經營。所以,網路調查顯示,消費者最不滿意的是"霸王條款"嚴重的十大行業,要麼是政府壟斷,要麼是特許經營。依次為電信、房地產/物業、保險、電力、教育、醫療、銀行、鐵路、交通、超市。十大行業的不滿意度依次為:電信87.6%,房地產/物業54.4%,保險51.3%,電力48.7%,教育38%,醫療29.8%,銀行22.5%,鐵路19.8%,交通17.1%,超市15.7%。(見《深圳特區報》2004年12月21日文章《十大行業霸王現象突出》)
借用吳思先生的"合法傷害權"概念,經濟領域的立法壟斷或特許經營,就是官權對民間資產的"合法搶劫"。曾幾何時,壟斷的電信行業使中國的電話初裝費高達5000元,即便今天,儘管民意對手機雙向收費越來越不滿,但壟斷使雙向收費巋然不動。
自由主義所信奉的法治社會,法律應該根據自然法(保障人權)和公益(多數同意)來制定,由此形成對官權的制度化限制,這也是普世公認的文明法則。而獨裁主義信奉的法制,法律是根據權力偏好和統治者意志制定的,由此形成對官權至上的制度化保證。當下中國的法律正是獨裁主義法制,民眾沒有法律擔保的制度化權利,也就沒有能力制衡、監督、限制官權,從而導致官權太大太強且不受制約,民權太小太軟且備受歧視,其法律也大都是違反自然法和公益的惡法。一方面,法律變成統治階層實現其意志和利益的工具,賦予了權貴階層以"合法腐敗"的特許權;另一方面,法律變成政府及其權貴對民眾和公益的"合法傷害權",獨裁稅收是對民間財富的"合法榨取",暴利行業的壟斷和特許經營是對民間財富的"合法搶劫"。
更重要的是,這種"合法榨取"和"合法搶劫",其惡劣甚至超過"潛規則"式的黑箱搶劫。因為,後者畢竟擺不到台面上,還要偷偷摸摸、遮遮掩掩,非法腐敗的風險再小,也不是全無風險,迫於民意壓力,官方也要表演"反腐秀",每年都要辦幾個貪官;而前者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可以明目張膽地進行公開搶劫而不承擔任何風險。所以,中國式腐敗是"合法腐敗"遠甚於"非法腐敗",中國式剝奪是"合法搶劫"遠甚於"非法盜竊"。再大的貪官所侵吞的黑錢也遠遠少於獨裁財政的合法揮霍,再貪婪的"非法盜竊"所掠奪的財富也遠遠少於政府壟斷所獲得的暴利。也就是說,中國式獨裁體制不變,權力主導的跛足改革也不會改變,行政壟斷下的"合法搶劫"也就無法消除。
感謝全國各地敢於罷運的"的哥"們,你們的忍無可忍、挺身而出,固然是基於自身權益的嚴重受損,但你們罷運的客觀效果卻是大大的"利他" 。正是你們的罷運,逼迫官權出面承認出租車行業的弊端,如,市場准入制度不合理,經營權管理混亂,司機負擔過重、收入偏低等。你們在為自己爭取公平對待之時,也讓全社會聚焦出租行業的行政壟斷之"黑",對打破出租車行業的壟斷居功至偉。而一旦出租車行業的行政壟斷被打破,獲益的不僅是"的哥"群體,也是廣大的消費者群體;破除的不僅是一個行業的壟斷,也為打破其他壟斷行業提供了示範,促進今年8月1日出臺的《反壟斷法》的實施。
2008年12月2日於北京家中(《觀察》2008年1月2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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