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個沒酷刑! 外交部=謊言部=表演部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指責中國存在大量酷刑,中國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說,中方堅決反對禁止酷刑委員會涉華結論。

外交部新聞發言人秦剛回答有關提問時說:中國尊重和保護人權,一貫反對酷刑,認真履行《禁止酷刑公約》規定的義務,在反酷刑領域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禁止酷刑委員會審議中國報告過程中,中國代表團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與委員會進行了有益的溝通,介紹了中國政府在反酷刑領域所採取的各項措施和實際情況。遺憾的是,個別負責起草審議結論的委員,出於對中國的偏見,罔顧事實,無視中國政府提供的翔實充分材料,引用甚至編造一些未經證實的信息,蓄意將審議活動政治化,在審議結論中塞入大量誣蔑、不實之詞,有悖於公正、客觀的職業操守,我們對此堅決反對。

秦剛說,中國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地致力於保障人權,願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人權領域的國際合作,共同促進人權事業發展。

中國政府發言人是屬豬的,因為最擅長其老祖宗豬八戒倒打一耙的手法。一旦別人說到你的短處,你立即就拿出什麼"懷有偏見","蓄意將審議活動政治化"進行反擊。

想想,楊佳襲警為什麼得到全社會的廣泛支持和諒解,就是中國人民不堪忍受國家用酷刑,對付無辜民眾或嫌疑者的強勢做法,代表的一個突出的例子。類似在各級、在各地的酷刑比比皆是,連對拆遷戶、對上訪戶就敢施行酷刑迫害,還有什事在中國官員不敢用為?

酷刑,在中國是舉不勝枚舉,我們聽到的、我們看到的都是事實。

事實證明,中國的外交部,不但是個稱職的謊言部,而且個是稱職的表演部。它可以閉上眼睛,裝腔作勢地說,中國不但沒有酷刑,而且中國也沒有什麼毒牛奶、毒食品,也沒有壟斷,也沒有官員貪污,也沒有官員腐敗,更沒有一黨專制。

這裡,舉的是一起發生在甘肅白銀的酷刑典型案子。

幾天前《蘭州晨報》報導,涉案民警用"肉刑"逼取口供遭起訴。報導說,被提起公訴的民警楊宏兵今年45歲,系白銀公司公安處刑偵科偵查員、探長。白銀區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2008年7月16日至7月23日,楊宏兵等人將嫌疑人王惠文手腳卡銬在審訊椅上連續輪番審訊,逼取口供。7月23日凌晨3時30分許,王惠文死於審訊室。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宏兵作為司法工作人員無視國法,對犯罪嫌疑人變相使用"肉刑"逼取口供,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刑訊逼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任意把嫌疑人手腳銬起來,進行7天7夜輪番審訊,直到逼出人命,連檢察院也不得不使用"肉刑",這樣一個詞語。

肉刑,算不算是酷刑中的一種呢?在連續審訊7天7夜後,把人審死了,算不算酷刑呢?

這個案子,朋友說,寫篇文章評評。本來想寫寫,投給報紙。可是寫了一下就作罷了。

因為,這個話題,人們說得已經太多。現在還有什麼新意,說也說不出來,因為中國的酷刑太普遍了!

對於如何防止刑訊逼供,許多人也提出了不少建議,甚至提議實行國際被人認可的種種好辦法。可以有什麼用,政府不但不會用,就連媒體,也根本不讓發表。

發生在白銀的案子,讓人驚心。刑訊逼供,致人死亡,這樣的事,在全國不知發生多少起?!

在歷史上,據說專門打板子之類的衙役獄吏們,積累了非常豐富的刑訊逼供的經驗,酷刑的使用是登峰造極了。

現代的辦案人員,據說發明瞭更加高明的置人死地,而不留痕跡的訣竅。比如,打死人而不留痕跡,長期不讓睡眠,讓強光照射,強雜訊干擾,等等足以致人死地的做法。但是,這種折磨,卻沒有什麼傷痕,即使出了人命,也只能說這人,有心臟病或者別的什麼病,死了,與審訊無關。

白銀的這件事,警方就說,是死於以前的肺病,不是辦案人員的折磨。

讓人感到非常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對於防止刑訊逼供,一些地方已經實行審訊過程全程錄像的辦法,報紙上也是看到許多報導。如果真正實行這個,那麼,酷刑,肉刑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是,誰給你認真做這些?即以白銀市的這個案子為例,早在在數年以前,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在全國選擇包括甘肅省白銀市公安局白銀分局在內的3個試點地區進行試驗,在"多通道錄音錄像系統"的公安審訊室裡,偵查人員對犯罪嫌疑人準備審訊時,讓他們就是否要求律師在場和錄音、錄像三種方式做出選擇,然後就其選擇的方式開始訊問。隨後的2005年5月開始,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正式啟動審訊室錄音錄像系統,該部門的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允許律師在場、錄音及錄像,嫌疑人受訊可申請錄音錄像。

既然白銀分局在2005年就以在全國應先啟動了這種系統,為什麼在3年後的今天,還有這種"肉刑"存在?當然,實行肉刑折磨致死嫌疑人的是白銀公司公安處,不是白銀分局。那麼,白銀公司的公安處不受當地白銀分局的管轄嗎?當然,很可能是企業公安處是獨立王國,不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統一領導。一個企業居然有公安處,獨立王國,胡作非為,這樣的司法制度,怎麼能夠保障人權?

外交部發言人的發言,純粹是滿口若胡言,如果讓全國人民列舉出酷刑之下的冤假錯案,那就數不勝數,上述只是所有冰山一角,被媒體曝光的酷刑案件,便立馬揭穿外交部謊言!

嚴重問題是在於,在國內,憑民眾的力量是無法爭取到真正司法透明,解決酷刑逼供,讓人民說磨破了嘴皮 ,也沒有用。沒有國際力量的介入,如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的壓力,讓中國真正履行已經簽署的《禁止酷刑公約》規定的義務,在國際和國內的雙重壓力面前,國家為了自己的臉面,或許會給約束一下共產黨專政機關的反人權的行為。

100年前的中國,實行的是野蠻的封建社會株連治罪的方式,一個人如果犯了大罪,尤其謀反謀大逆之類罪行,就要株連三族甚至九族。

中國歷來的統治者,就是用這種做法來懲罰和恐嚇民眾。民眾最終是敢怒不敢言。在西方勢力進入中國後,他們實行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因為老外認為,如果我在你這裡犯了法,按照你封建社會的法律,株連三族,把我在英國、法國、德國的父母兄弟要被緝拿到中國來治罪。因此,他們堅決拒絕接受中國法律的管轄。

後來,大清王朝也不得不學習西方的法律,進行司法改革,漸漸地取消株連之類野蠻的法律。這就是說,要與國際社會的文明習慣接軌,靠中國自己不行,必須要有國際社會給中國形成的壓力,除非你不與國際社會接軌,重新閉關鎖國,自絕於國際社會。

所以,作為中國人,作為中國的億萬民眾,希望國際社會、國際組織能夠經常對於中國政府無視公民人權、掩蓋對公民施行暴行狀況,進行不斷地評頭評足、徹底揭露!希望國際社會、國際組織能夠經常對共產黨政權施行酷刑案件、造成冤假錯案,進行不斷地說三道四,指手畫腳!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逼得共產黨走向文明,這是造福於中國百姓的大好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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