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中國是世界上擁有上網人數最多的國家,網民多達2.53億,"其中許多年輕網民沈迷於網路遊戲"。這樣一來,中國再次憑藉特殊國情走到了世界前沿,把自己的部分網民打入了精神病患者的範疇,令所有發達國家和許多非發達國家嘆為觀止。我也相信,憑藉這一規定,中國將在精神病患者的絕對數目與人口比例上再創世界第一。有感於此,個人覺得軍區總醫院應該去申請三項世界吉尼斯記錄,其成果便是他們親手締造的三項"世界第一"。
我有點擔心的是,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辯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辯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這些新加入的"精神病人"不巧把論證此標準的專家砍成殘廢了,能否享受法定的從輕、減輕處罰甚至免負刑事責任的待遇?此外,這部分人能否參加高考、報考公務員、入伍參軍,以及聘請律師狀告這些所謂的專家?
較之部分網民的網癮,我在這些專家身上看到了另一種"精神病"--"官癮"。何謂"官癮"?簡單點說,就是當官當上了癮或者想當官想出了癮,其主要症征有三:渴望擁有權力,為了掌權會不擇手段,包括自我授權;看重顏面甚於實務,尤其喜歡給別人下定義、派任務,追求各種光怪陸離的"第一"作為政績;喜歡整齊劃一的感覺,從中尋找殘存的威風與尊嚴。說來也巧,這些專家完全符合這三大條件,是標準的"官癮"精神病患者:他們自我授權,給網癮扣了頂"精神病"的大帽,將一個社會問題上升為一個具有法律意義的醫學問題,造勢有餘,解難不足。
當然,這種"病"也是大環境所導致的。儘管公務員越來越難考,黨紀國法也似乎嚴格了許多,但不少人還是削尖了腦袋往裡面擠,以求過把當官的癮。當了官,他們就可以像專家一樣給老百姓下定義,稱其為"刁民"、"黑社會"或"不明真相的群眾";當了官,他們就可以像專家一樣開處方,認為上訪群眾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當了官,他們就可以像專家一樣亂立法,要求全縣農民拔了玉米種水果,要求全國學生集體跑步,要求農民辦"砍伐證"、的哥多交"份子錢"......總之,為了過把"官癮",他們不避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嫌疑,搶著要當"公僕"。這種毫不利人、專門利己的做法,又是一種怎樣的精神病啊!
事實上,哪怕這些專家不把網癮說成精神病,我也是極其贊成大家適當戒網的,可問題也接踵而至:不上網,我們還能幹什麼?與之相類似的問題是:人富了之後幹什麼?聽歌劇?唱昆曲?跳交際舞?還是欣賞書法與油畫?遺憾的是,絕大多數老師從來不教這些,也沒空讓學生學這些,或者說,其實他們也不懂。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除了窮時泡網、富時炫富之外,還真找不出幾個相對高雅的休閑方式。遺憾的是,這些問題始終不是患有"官癮"精神病的官員們所願意考慮的。
因此,如果我們要把"網癮"定義為精神病的話,那麼我們有著同樣充分的理由把"官癮"歸納到神經病的範疇裡。我也相信,得了這種病的人,是一個卑鄙的人,一個複雜的人,一個齷齪的人,一個進入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害於人民的人--他們才是這個社會最可怕的病患者,而且到處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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