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樣的結果,筆者並未感到興奮,反而生出一絲擔憂來。因為在新方案公布之前,有些地區的手機漫遊費已經低於此標準。新方案的公布會不會導致這些地區的手機漫遊費"合法"上漲呢?
筆者之所以這麼想,並未毫無根據。現實生活中,國家規定的"上限"標準到了一些部門那兒,往往成了"下限",壟斷部門尤其嚴重。早在上個世紀末、本世紀初,國家教育部門便曾出臺文件,規定一般本科教育的收費上限是5000元。結果,很多高校把收費的標準儘管向這個上限靠擾,第一年收800,第二年收1600,第三年收3200,第四年就貓爬樹梢--到頂啦。誰知道今後全國的手機漫遊費會不會也向收費的"上限"看齊呢?那些低於此標準的地區會不會以此為藉口,拒絕進一步降價呢?
在這次聽證會中,信息產業部與國家發改委仍然迴避了最核心的問題,即手機漫遊的成本問題。相反,兩部委給電信企業保留了相當充裕的"改造"時間:"(手機漫遊費)於2008年3月1日起按調整後標準執行......電信企業對計費系統進行技術改造,需要一定的技術準備期。確因技術原因不能按期執行的,經批准後可適當後延執行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2008年5月1日零時起執行新標準。"
筆者感到不解的是,為何我國手機資費早已"領先國際水平"了,而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還不能"和國際接軌"?為何中國電信都已躋身世界500強了,卻連一個小小的計費系統都要花費半個多月,甚至兩個多月的時間去進行"技術準備"?
筆者實在不願意把這簡單地歸結為有關部門想"最後撈一把",而寧願相信這是中國電信基礎太薄弱、技術不發達所導致的。對於如此"羼弱"的中國電信,國家兩部委的最好"藥方"是打破壟斷,引進競爭機制,而不是聽任中國電信繼續把持著壟斷地位。有了競爭,政客們可以互相揭醜聞、爭相打包票,時時生活在高度的監督與自律當中;有了競爭,中國電信也會感到生存壓力,不斷地改進技術與服務,降低生產成本與收費標準,以便吸收最廣泛的用戶。
事實上,手機漫遊費如同手機不能跨省充值的規定一樣,壟斷意義多於成本需要。這漫遊費如同城市間的一座座堡壘,阻止人們使用其他城市的電信服務。降低手機漫遊費的標準,其實也是在削減城市間的堡壘城牆,衝擊著各個城市的電信服務壟斷。
因是之故,筆者覺得與其搞一個不傷筋骨、小修小補的壟斷行業自我聽證會,不如降低、取消這手機漫遊費,甚至引進海外的電信服務,徹底打破中國電信的壟斷地位,建立起海內外一體的市場競爭體制。也只有這樣的結果,才是既利國又利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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