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對澳洲臥龍崗市市議員腐敗行為的處理,倒讓筆者見識了一下什麼是真正的問責。
筆者在今年三月寫過一篇文章,《澳洲女官員性賄賂醜聞引發的政壇地震》(http://epochtimes.com/gb/8/3/14/n2045446.htm),介紹臥龍崗市議會十三名官員因腐敗問題被全體免職一事,以及剛從中國大陸來的朋友發出的"這麼狠"的感慨。
當時以為,官員既已遭受全體"下課"的"這麼狠"的處理,事情可能到此為止。
圖1:《悉尼晨鋒報》關於澳洲臥龍崗市政府腐敗調查結果報告。左圖為收取性賄賂的女官員貝絲·摩根(Beth Morgan),右圖為跟摩根有不正當關係的房地產開發商維勒(Frank Vellar)
沒曾想,七個月之後的十月八號,一直在"埋頭工作"的澳洲"獨立反腐敗委員會(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突然公布對此案的進一步調查結果,指出這些官員和開發商應該面對共一百三十九項刑事指控,並建議檢察機關(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依據刑法對責任人提起刑事訴訟。該結果再次震動了澳洲政壇。
反腐敗委員會公布的調查結果非常詳細,包括哪一名官員,在何時接受了哪一個房地產開發商的多少賄賂,哪一位官員在接受調查時對調查委員會官員撒了什麼謊、作了什麼偽證,還有一名前市政府官員"趁渾水摸魚",冒充調查委員會官員成功訛詐被調查官員等等情況,都列的一清二楚。
從這份清單看,單筆受賄索賄的最大金額是兩萬澳元,還有一名官員向一名開發商強"借"十五萬澳元;最小的"禮物"則不過是幾瓶葡萄酒而已。
涉案金額最大的是那名冒牌的調查委員的訛詐款,此人成功的從數名正在受調查的官員和開發商處騙到五十多萬澳元,外加價值五百澳元的威士忌酒。五百澳元雖"數額微小",但也一本正經的被列出。
此案最引有矚目的當屬臥龍崗市政廳主管城市規劃的女官員,三十二歲的貝絲·摩 根(BethMorgan),她向開發商索要"性賄賂"的醜聞曾被各媒體大報特報,這次反腐敗委員會對她的調查結論是:"腐敗行為成立(engaged incorrupt conduct)",建議檢察機關就她的受賄、身為公共官員的不正當行為及向反腐敗委員會作偽證等提起刑事訴訟。
圖2:臥龍崗市其他幾名將面臨刑事起訴的官員及開發商及其調查結果摘要。
根據反腐敗委員會的建議,共有四名市議員、四名市政府官員及兩名開發商將面臨刑事訴訟。
目前還不知訴訟的結果會怎樣。依據法律,僅向反腐敗委員會撒謊、作偽證這一條,最長的刑期就可達四年。
有觀察家指出,此事的影響還遠不止於此,它可能成為壓垮目前正在新南威爾士州執政的工黨的最後一根稻草。反對黨當然趁此機會猛烈抨擊執政黨。
看到此條消息,不禁又想到中國毒奶粉事件中的"問責"。比起已經出了人命、造成數萬兒童得腎病、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兒童受害的毒奶粉事件,臥龍崗市政府的腐敗行為實在只是"小意思",無非就是在審批房地產項目時"高抬"了一下"貴手",允許發展商在按市政府城市規劃只能蓋三層樓的地方蓋了十層樓,並且將樓面比率(floorspace ratio)提高了183%。
樓面比率是在建房時建築面積與佔地面積之間的比例,也即在一塊地上所蓋的建築物的建築面積不能超過某個數字。樓面比率加大,意味著在同一塊地上能蓋更多的房,所以開發商能賺更多的錢。
澳洲的城市規劃管理很嚴,對土地用途,樓層高度、建築物周圍的綠地面積等,都有嚴厲的限制。這跟澳洲人注重居住環境及生活質量有關。很多澳洲人很討厭高樓:"咱有的是地,幹嘛把房子建那麼高、那麼難看?"所以種種規定當然限制了開發商的嬴利空間。
因此,說到底,臥龍崗官員們只是想利用職權讓開發商多賺些錢,自己從中撈些好處,還不是建能砸死人的豆腐渣工程,當然更不是允許建築商在建築物中加些能毒死人的某某氰胺。
再看看中國的毒奶事件呢?三聚氰胺這種有毒物質,到底是怎樣進入牛奶的?誰發明的這種方法?誰參與了整個犯罪過程?1100道檢查工序,是怎麼"漏掉"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怎麼拿到免檢牌的?多年來,中國共出產多少毒奶?有多少人受害?種種關鍵問題,到現在大家都是一頭霧水。
在這樣的時刻,中國衛生部等五大部門卻突然公布三聚氰胺的"合法"限量標準,曰:"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因此為"確保人體健康",特公布三聚氰胺的合法限量標準。
此種說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外加侮辱中國人的智商!
若"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那豈不天下所有帶包裝的食品中都應該含三聚氰胺?那為什麼三聚氰胺毒死人的事情只發生在中國?
以立法的形式保護投毒者,堵死"問責"路,這種事情,也只有中共才幹的出來。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國人還有活路嗎?
中共不亡,一切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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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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