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蔚縣少數幹部蓄意組織參與瞞報礦難

河北省蔚縣李家窪煤礦新井"7.14"特別重大炸藥燃燒瞞報事故調查組揭示,事故發生後,礦主膽大妄為、無視法律,惡意瞞報事故,縣、鎮少數領導幹部組織參與瞞報,性質極為惡劣。

據介紹,事故發生後,礦主將遇難礦工遺體秘密轉運至山西省廣靈縣和河北省陽原縣進行處理,封閉井口,拆除井架,破壞現場。為達到封鎖消息的目的,還以高額賠償遇難者家屬、收買部分記者等手段,進一步實施隱瞞。縣、鎮少數領導幹部有的組織、有的直接參與事故瞞報,企圖掩蓋事故真相。甚至還組織所謂的調查組,搞假調查,弄假材料,寫假報告,以欺騙上級;在上級有關部門組織核查時,縣、鎮有關人員故意迴避事故井,轉移視線,提供虛假材料,企圖賄賂核查人員,封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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