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雲海:蒸發一個人原來是如此的簡單!

失蹤一個月,大家很激動;失蹤兩個月,大家很無奈;失蹤三個月,大家只當這人不曾存在過!

這其實不能怪大家。

因為,失蹤一個月的時候,許你提,許你猜測;失蹤兩個月的時候,許你提,不許你猜測;失蹤三個月的時候,不許你提,不許你猜測。

這其實也不能怪那些管制新聞言論的人。

因為,失蹤一個月的時候,放任大家去提,去猜測,有利於轉移視線,有功;失蹤兩個月的時候,要是還讓大家猜測,就有可能觸到實質,有罪;失蹤三個月的時候,那人已成火藥桶,還敢讓大家提,就是玩火,百死莫贖!

這其實也不能怪領導。

因為,失蹤一個月的時候,領導還在隔岸觀火;失蹤兩個月的時候,領導開始發號司令;失蹤三個月的時候,領導已經赤膊上陣!

那麼該怪誰呢?沒誰好怪的,真要怪的話,就怪那人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以錯誤的身份,錯誤的角色介入錯誤的事件,妨害了錯誤的人吧!

大家知道我在說什麼嗎?不知道我也沒辦法,我只能很無奈地說:讓你一頭霧水,我很無奈!

(註:這是一個很有中國特色的貼子,在國內論壇一片肅殺,關於楊佳母親的帖子全被槍斃的情況下,貼主很無奈地寄望於這一個很無奈的帖子!)

2008年10月19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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