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成年子女同住的六大原則(上)
孩子們長大"遠走高飛",以前自己上班的辦公樓也已是褪色的回憶,有大量的時間和空間給自己,這都是退休能帶給人的樂趣。但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遇到家庭情況突然又變故,有時還是不得不去考慮要和自己的已成年的子女再次一起生活。越來越多的醫療和家庭開支或殘疾困擾,讓老人有邀請成年子女來和自己同住的想法;也可能是孩子失業了,一時找不到工作無法獨立生活,或子女因為離婚而帶著小孩主動登門求住。看著到了家門口的孩子和大大小小的行李箱,做老人的能忍心拒絕嗎?
閆·羅斯是亞利桑那州的一名律師。他和妻子和89歲的岳母同住。他表示,他這種生活安排,比和自己這個年齡段的人和其成年子女同住更普遍。他說,在可以看到的未來,會有更多的成年子女會尋求他們父母的庇護、要求同住。
"隨著經濟一路滑坡,我懷疑這種現象會更常見,"羅斯說。他在亞利桑那州"嬰兒潮一代養老"部門工作,該機構是為退休人士和成年子女同住的家庭提供財務規劃服務。
和睦共住的一個大原則就是多交流、講道理,有些原則該寫下來的寫下來,有人違反,可以有據可循。
無論你或你的孩子有"同住"的想法,要記得按照下列六個秘訣,來解決"大團圓家庭"的財政分配和情感保鮮問題。
1,合理分擔家庭開支
共住的第一件要解決的事就是確定新搬入的人在家庭中需要承擔日常等開支的額度。這個額度需要所有人一致同意並遵守。
開支分擔的公平性可能因為每個人的財務狀況不同而容易受到挑戰,所以一定要事先說清楚,並在有問題的時候,拿到桌面上公開討論解決。必要的時候,可以讓律師或財務顧問幫助起草一份正式文件。
"我們通常提供家庭費用分擔協議,列下所有需要分擔的開銷,以及各自需要承擔的比例,"揚·華納說。他是南卡哥倫比亞市"Warner, Payne & Black"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該事務所專門從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揚·華納建議說,最好把財產稅和抵押貸款還款這類開支剔除在共同開支分擔以外,因為這些開支不受多少人住在家裡的影響,而且也不會在以後有糾紛時,給房產所有人的產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謹慎對待共住家庭裝修改建費用
除了日常家庭開支之外,就是提高房屋舒適度的家庭裝修、方便殘疾或老人的家庭改建的開支。華納所在的公司常常遇到老人把自己的房屋賣掉,用這筆款項給成年子女的房屋裝修並讓自己入住更順理成章的事情。還有入住方資助家庭裝修,以獲得終身產權權益等法律保證。
終身產權擁有人對房屋有持續、終身的居住權。但當擁有終身產權利益的人死亡後,此終身產權自動轉至擁有剩餘產權利益的人名下,無需遺囑認證。
華納說,這樣的安排對搬入和子女同住的老年人非常有利。他們在子女家終身居住的權利能得到保證。
終身產權所有人對房屋價值所持有的比例,可以通過精算表來算出和計畫。一般來說,雖然產權購買和持有人歲數越來越老,那麼他的產權權益也應越來越小。舉例來說,一個75歲的老人,他的終身產權收益應該達到房屋價值的52%,而作為業主的子女則持有剩餘的48%。
一般來說,當住房所有人賣出部分死後不得轉移的終身財產所有權時,會有資本利得稅的問題。當牽扯到這些繁雜的財務問題時,一定要找一個好的律師諮詢。
有時候幾個子女合夥湊錢給一個兄弟或者姐妹,讓他/她擔負起和老人同住的情況也很常見。具體每個子女的投入和他們及老人的權益,也應該事先通過協商或者律師說清楚。
Drew Tignanelli是馬里蘭州亨特谷的一名註冊理財規劃師和財務顧問。他說,他的一個客戶的岳母要搬來和客戶一家同住,而他岳母的四個子女一共湊了10萬美元用於他房屋的擴建和裝修。因為這裡面牽扯的人多,各自的權益一定需要在律師的諮詢下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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