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信訪學校受關注

黑龍江省會哈爾濱市2006年建立了一所信訪學校,配合責任單位對上訪民眾進行封閉式的留宿"教育"。有法律界人士認為,這種以限制訪民人身自由的方式進行所謂的"教育",違犯了中國憲法和刑法的有關規定。

位於哈爾濱松北區的哈爾濱市信訪學校和哈爾濱市信訪服務中心設在一處。中國的《瞭望東方週刊》報導說,哈爾濱信訪學校設在一棟三層的小樓中,外面大門緊鎖,還有狼狗守護。學校的一名副校長表示,這個號稱全國第一所信訪學校,最初的名字是"信訪學習班",主要目地是為了控制哈爾濱市的信訪人士在當年七月一號去北京上訪。報導說,信訪學校的食宿條件良好,但實行"留宿信訪學校"的做法,學員不能自由離開。每個"信訪學員"通常由兩到三名責任單位派出的人員陪同。信訪學校負責人說,學校尊重訪民自願的原則,接受訪民學習。但學校卻發生過,有學員因為不讓離開學校,而生氣摔了電話的事。學校負責人否認學校強迫滯留學員,說那是"責任單位的事"。報導中所提到的責任單位包括:檢察院和法院,也有反貪局和監察局等單位。

廣西的律師楊在新表示,類似的事在中國各地很普遍。被控制的上訪者實際上處於失去自由的狀態,所以明顯違犯了中國的法律。

"中國憲法的第37條就有這種規定,它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的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一個很普遍的存在狀況就是,很多上訪的人被抓了以後就以各種名堂被軟禁起來,這實際上就是一種非法拘禁。"

報導沒有說明信訪學員通常會被"留宿教育"多長時間,只表示,上訪人經過學校和責任單位做工作之後寫出保證,由責任單位接回。而在學校,由專家對信訪人員進行合理上訪和合法上訪的教育,每期課程一個星期。楊律師認為,設立這類學校令人難以想像。

"本身他們就是一種犯罪行為,一種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利的犯罪行為。他反而說去教育別人,這不是太搞笑嗎?"

美國爵碩大學管理學教授謝田則表示,中國從2002年開始興辦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被教育的學員都被限制離開,實際上等於失去了人身自由。

"現在還有很多中國的法輪功學員被關進法制學校,對外宣稱這種學校是培訓,教育再教育,但實際上,它有權利把這些人強制地抓起來以後拘留在那裡,軟禁起來。實際上,這是完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也沒有任何逮捕書,也沒有任何判決書,所以這是很荒唐的。"

哈爾濱市信訪辦一位負責人則明確表示,建立信訪學校是為"減緩北京的壓力,為政府分憂,把上訪者接回來,儘可能把案件在當地處理"。報導中的幾個信訪案件,都不是重大事件,是由於基層部門相互推諉導致民怨激化。謝田教授認為,中國地方政府的這種做法明顯本末倒置。

"這些事情開始都是很簡單的一個民事糾紛。如果最基本的法律齊全的話,就不會弄到現在的程度。各級政府粗暴對待,拳打腳踢,民怨越積越大,現在就形成了一個怪圈。所以,這不是一個地方的問題,是全國的問題。"

《瞭望東方週刊》的報導說,哈爾濱設立信訪學校的做法受到許多中國地方政府的重視,有可能在其他地方推廣。謝教授則認為,中國地方政府與其建立信訪學校,還不如落實真正的依法施政,減少冤情的發生,並且建立獨立公正的司法體制,樹立民眾對法律的信心,否則冤民四處上告的情形只會日趨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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