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喜閣遺書:我已經厭倦了這種長期監控我的生活(圖)


2006年李喜閣及女兒與胡佳妻子金燕合影

從2004年8月份檢測出大女兒因母嬰感染愛滋病死亡以後,同時又檢測出我和小女兒又檢測出愛滋病以後,從2004年9月份上訴到當地人民法院,一直到現在法院都無權立案,理由是上級有口頭文件因血液感染愛滋病不予立案,當地政府干涉公檢法部門調查因血液引起的重大醫療事故。

從2004年12份開始走上訪之路,一直到現在當地法院和政府部門沒有給一個說法。

2006年7月份因到國家衛生部上訪被當地公安部門依法拘留21天,理由是衝擊國家機關,從2006年8月份公安部門對我採取了取保候審一年,在這一年裡,公安人員在我家門口24小時監護我的自由。2007年8月份我取保候審結束,但是公安部門仍然採取了措施每天有2名警察24小時監護我,當地法院不予立案,不准到上一級部門反映因血液感染愛滋病不立案不賠償問題,不准參與愛滋病會議,不准接受國外媒體採訪。

2008年8月份是我大女兒死亡4週年,當地政府不但不讓法院立案,而且安排了每天有6名警察24小時監控我。

2008年8月份是國家開辦世界奧運會,同年9月份在北京又召開了世界殘奧會。

2008年9月18日世界殘奧會結束,2008年9月份我接到中國全球基金非政府以草根組織為基礎召開討論會議,會議定在2008年9月18日和19日報到會議從20日到9月22日下午結束,地點定在遼寧省瀋陽市,會務組給我定的是2008年9月18日下午5點的飛機票,回程飛機票也定好了。

當我2008年9月18日上午提上行李離開家時,門口有2名穿警服的女警察,3名穿警服的副所長,一輛警察堵在了我家門口,還有6名監控我的人員也站在我家門口其中2名警察2名衛生系統人員一名城關鎮政府人員另一名是我郵政單位人員,統統都站在了我家門口,不准我參與會議,不准我離開家門,沒有任何理由。

我家的事政府一直沒有解決,警察在我家門口2年了,讓我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權利,我家的電腦被切斷了,電話被切斷了,立案賠償的權利被剝奪了,我出門自由的權利被這些違法部門阻斷了,這個社會沒有公民依法處理問題的權利,政府不負任何責任的權利,這個社會讓我看到了更多人群失去了道德。

我無法再忍受這痛苦的社會,這個不負法律責任的政府,法律失去了它的權利,道德被人埋沒。

我失去的太多太多了,我不想在這個世界上存活了,我想離開這個世界,我無法再忍受公安部門每天24小時看護我,我要到另一個世界去生活,也許天堂沒有痛苦。

我忍受了太多太多的痛苦和悲傷。

我已經厭倦了這種長期監控我的生活,小鳥也有自由飛向藍天的權利。

因輸血讓我感染了愛滋病,讓我失去了大女兒,又讓我的次女也感染了這種慢性自殺的病毒

我的離開跟任何人都無關,謝謝我的朋友長期對我的幫助和對我的關愛。

我只有選在家裡自殺,出去自殺是不可能了,警察也不會同意我出門。

我沒有任何財產,這幾年我做愛滋病工作,都是我郵政單位發給我的工資做的,我這幾年做愛滋病工作,特別是婦女輸血感染愛滋病人群和母嬰感染愛滋病人群這塊工作,我做的不好,一直倡導國家賠償一直到現在國家都沒有給一個合理的答覆,兒童的藥物問題沒有徹底解決,在2008年8月份中國cdc中心下了一個非常荒唐的文件,凡是開始服用兒童藥物的每人從2008年8月份起生活上每月補100元人民幣,服用成人藥物減半兩的兒童和沒有服用藥物的兒童沒有生活補助費,在一個國家對待愛滋病兒童的待遇都不一樣,讓我們這些家長無法理解國家的政策,這些孩子忍受了太多的痛苦,也要忍受不同的待遇。

這些孩子國家應該每月營養費補助600元生活費,護理費300元,

國家應該更多的去關愛這些有病毒的孩子們,可是誰能聽到孩子因愛滋病帶來的痛苦聲音呢?

我的離開也給國家減輕了負擔,給社會減輕了負擔,該走了,我已經忍受了太多太多的痛苦,2008年9月21日我已經把我的舊衣服送到了寺院裡,將來這些舊衣服都要焚燒,我的屍體在寺院用木材來焚燒,因我已經在寺院皈依三寶弟子了,我的骨灰撒在大河裡,我的死沒有任何怨言,謝謝我的朋友和我的老師。



2008-9-21

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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