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財經時報》被停刊的報導原文

(《財經時報》25日發布公告稱,該報因為刊發一篇企業報導而被上級主管部門以違反新聞宣傳紀律為由停刊整頓三個月。下面是導致《財經時報》被停刊的報導原文:)

農行常德分行46億元巨額不良資產剝離真相

財經時報2008年,農行常德分行又一次向長城長沙辦剝離46.21億元的不良資產,目前農總行正在對此事件做詳細徹查。

這次剝離的不良資產是2004年、2005年兩個會計年度的不良資產,相比上次多了一個會計年度,涉及的金額較大。除此之外,還有兩個重要的原因:一是農行常德分行雖然是二級分行,但當時農總行沒有把貸款審批權回收,二級分行行長一年的貸款審批額度有十多個億,那兩年發放的貸款中有部分無法收回,便採用慣用的方式將這部分經營損失以正常的呆賬剝離;二是這46.21億元不良資產並不完全是常德分行的,為達到多剝快剝的目的,這其中有部分不良資產是從湖南的其他二級分行劃轉過來的。

農行常德分行為了將經營損失轉作不良資產順利剝離給長城長沙辦,便通過私刻公章、複印公章,並採用刀刮裁剪套改等方式偽造國家公文,"炮製"了一系列資產管理公司核銷剝離所需要的工商、法院、公安局、會計事務所等文件,再借劃轉之機,製造順利剝離不良資產的假象。

實際上,農行常德分行剝離的不良資產主要由損失類和呆滯類兩部分構成。按照農總行的相關政策,在不良資產未剝離前,有兩種途徑可以處理,一是排隊等核銷,但所需時間很長;二是要全額計入損失,這樣銀行會背上沈重的債務負擔,且賬面會很難看,只有剝離給資產管理公司是最可行的方法。

而長城長沙辦收購農行常德分行不良資產的成本非常低,損失類的對價是1%、呆滯類對價是30%。例如,一個500萬元的損失類資產包,資產管理公司支付5萬元的對價就可以取得所有權,隨後銀行又以高出成本價1至2倍的價格將資產包買回。

這樣做的好處是,資產管理公司不用費盡周折拍賣,便可以很"輕鬆"地獲得翻倍的收益,而農行常德分行將資產包回購後,就掌握了對資產包的處置權,可以不再受任何政策限制地將資產進行重新分類,對於有經營能力的企業,銀行會向他們繼續催收貸款,而確認不能收回的貸款則按呆賬進行再次核銷。農總行已經便派出了專項檢查小組進駐到農行常德分行。與此同時,農總行還開始對今年剝離的不良資產進行抽查,目前還發現農行連雲港(5.12,-0.08,-1.54%,吧)分行也存在同樣的違規問題。

有業內人士認為,農行即將剝離的8179.73億元不良資產,或許將是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特別是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資產處置方面的最後一塊大蛋糕,在這過程中要避免發生違規操作,農行亟需進一步完善內部管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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