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常德分行46億元巨額不良資產剝離真相
財經時報2008年,農行常德分行又一次向長城長沙辦剝離46.21億元的不良資產,目前農總行正在對此事件做詳細徹查。
這次剝離的不良資產是2004年、2005年兩個會計年度的不良資產,相比上次多了一個會計年度,涉及的金額較大。除此之外,還有兩個重要的原因:一是農行常德分行雖然是二級分行,但當時農總行沒有把貸款審批權回收,二級分行行長一年的貸款審批額度有十多個億,那兩年發放的貸款中有部分無法收回,便採用慣用的方式將這部分經營損失以正常的呆賬剝離;二是這46.21億元不良資產並不完全是常德分行的,為達到多剝快剝的目的,這其中有部分不良資產是從湖南的其他二級分行劃轉過來的。
農行常德分行為了將經營損失轉作不良資產順利剝離給長城長沙辦,便通過私刻公章、複印公章,並採用刀刮裁剪套改等方式偽造國家公文,"炮製"了一系列資產管理公司核銷剝離所需要的工商、法院、公安局、會計事務所等文件,再借劃轉之機,製造順利剝離不良資產的假象。
實際上,農行常德分行剝離的不良資產主要由損失類和呆滯類兩部分構成。按照農總行的相關政策,在不良資產未剝離前,有兩種途徑可以處理,一是排隊等核銷,但所需時間很長;二是要全額計入損失,這樣銀行會背上沈重的債務負擔,且賬面會很難看,只有剝離給資產管理公司是最可行的方法。
而長城長沙辦收購農行常德分行不良資產的成本非常低,損失類的對價是1%、呆滯類對價是30%。例如,一個500萬元的損失類資產包,資產管理公司支付5萬元的對價就可以取得所有權,隨後銀行又以高出成本價1至2倍的價格將資產包買回。
這樣做的好處是,資產管理公司不用費盡周折拍賣,便可以很"輕鬆"地獲得翻倍的收益,而農行常德分行將資產包回購後,就掌握了對資產包的處置權,可以不再受任何政策限制地將資產進行重新分類,對於有經營能力的企業,銀行會向他們繼續催收貸款,而確認不能收回的貸款則按呆賬進行再次核銷。農總行已經便派出了專項檢查小組進駐到農行常德分行。與此同時,農總行還開始對今年剝離的不良資產進行抽查,目前還發現農行連雲港(5.12,-0.08,-1.54%,吧)分行也存在同樣的違規問題。
有業內人士認為,農行即將剝離的8179.73億元不良資產,或許將是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特別是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資產處置方面的最後一塊大蛋糕,在這過程中要避免發生違規操作,農行亟需進一步完善內部管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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