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檢牌——三鹿的共犯

據香港大公報報導,中國公眾對三鹿的信任危機,已經演變為更大的對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信任危機。是誰發給了三鹿一手收錢,一手殘害幼童性命的「免檢」通行證?正是負有代表消費者監管食品生產企業的政府職能部門。

今年國務院大部制改革中,撤銷了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舉行各種名牌評選的職能。事實上,在改革之前,不僅質檢總局,其他一些部委和官方的行業協會也都舉行過諸如「中國名牌」、「消費者信任品牌」、「推薦品牌」、「某某一百強」之類的評選。

這其中的潛規則其實已經眾人皆知。參加這類評選的企業,往往要交納一筆數額不等的費用。而手握公權力的政府機構,就藉此廣辟尋租空間,建起部門利益的小金庫。公權在這裡被異化為一種私權,成為了少數利益集團的工具。而企業獲得這些來自國家機關的「肯定」之後,就如同得到了一塊「金字招牌」,一道「免死金牌」。

也正是這樣的運行機制下,不少部門對各類評選熱衷非常,而企業也是趨之若鶩,雙方兩廂情願、皆大歡喜。於是,擁有「免死金牌」的三鹿奶粉害死了無辜的孩童。不客氣地說,「免檢產品」的牌照成了三鹿毒死嬰兒的共犯。

衛生、質檢、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商務......中國的市場監管部門之多,常令許多中國人搞不清楚。「多龍治水」的結果是「無龍治水」,各自為政的局面導致了食品監管鏈條斷裂。只有當如三鹿毒奶粉之類的惡性事件爆發時,公眾才有幸目睹多部門成立調查組、高效率集體辦公的場面。

說白了,「免檢產品」就是某些政府部門與企業之間利益妥協的分贓協定。「免檢」以後,官員工作輕鬆了,企業顧忌沒有了,只有弱勢的消費者成為了受害者。在西方國家,公眾盯緊官員,官員盯緊企業,企業服務公眾,這樣一條普通的邏輯,被「免檢」產品完全扭曲了。人們有充分理由質疑,當這些「免檢」企業出了問題後,給它發牌的權力部門不會幫忙掩飾、遮羞,拖延真相的公之於眾。如果果真如此,你們讓中國老百姓今後去相信誰?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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