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內人士:楊佳與共產黨的公檢法共生死

讀了朋友在網上列印的有關楊佳案情的一些文章後感慨良多,我告訴這位年輕朋友,我是中級法院的法官,又不幸是個黨員,出於組織原則,不便公開表態,我也不會上網,你可代我寫個短文,用什麼筆名呢?我看艾未未和草蝦的文章都寫得很好,我就叫艾草蝦吧!

楊佳七一殺警,表明他對共產黨絕望,對中國的現行法制絕望了!更嚴重的是這一重大的殺人案卻得到九成網民叫好,上海市以及全國網民紛紛為楊佳作證,公安傷害冤民生殖器、逼死人命的事例太多了。北京的律師也從法律角度指出上海公檢法在處理此案中的許多疑點,幾乎可以肯定是上海公安違法傷害楊佳在先,小楊依法維權無望才逼上樑山。但上海的公檢法對所有質疑不作解釋,不認錯,至今扣押楊母並秘密開庭,其結果會如官派律師早已宣布的楊佳難免.死刑。

我認為:楊佳是與共產黨的公檢法共生死的。

共產黨永遠是"偉大光榮正確"的,錯了也是對的;它殺人還要宣稱"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小案輕案尚且根據政治需要講個"三從":從重、從嚴、從快,更何況如此大案呢!

但這次民心向背十分明確,公檢法如不公開真相認錯,殺了楊佳必定會激起更大民憤,引起更多更大的抗暴事件,後果不堪設想!而不殺呢,首先是上海公檢法和吳志民面子下不來,但要挽回這個早已破裂的面子要比醫院"修補處女膜"困難百倍!

所以若判楊佳死刑,公檢法的法理生命也死定了!

我還認定:從專制走向民主是中國的必由之路,民主法制的新中國即將到來!

若現在判楊佳死刑,將來在民主法制的新中國,就會樹起英雄楊佳的塑像,也許就聳立在閘北公安局大門前,而那些參與殺害英雄的敗類就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

怎公辦?現實點,我有個兩全之計:判楊佳無期,頂多死緩轉無期,並無條件釋放並賠償楊母。這樣既暫時保全了共產黨公檢法的一點面子也保全了楊佳年輕的生命,又減輕了民憤,等將來民主法制健全了再公開重審此案,還楊佳以公道,上海市的公檢法今後也可減輕些罪責,避免了太多太多的殺人之後又再來"平反冤假錯案"!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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