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中國人來說,更有切身利害關係的是一個類似的問題﹕奧運會期間的一些開明姿態將給中國共產黨控制和運用權力的方式方法帶來重大的變化嗎﹖用中國特色的政治術語來表達,就是奧運會將在促進中國的政治改革方面起作用嗎﹖
雖然只有時間才能最終回答這個問題,但今天看來,至少在政治語言上,中南海掌權的小集團離這個目標還非常遙遠。證據就是中國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發表在8月份《求是》雜誌上的文章,題目是"最大程度地保證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
王院長的這篇文章從題目上看,是很符合"奧運精神"的,因為它強調的是"全社會"的"公平正義",普世性很強。相信這也是王院長內心的真實願望。但只要一進入王院長的正文,就像陷入一個迷魂陣。
這裡說的倒還不是王院長文章的具體內容,而是表達內容的方式。請看,王院長的文章中一共列舉了"三個至上","六個堅持","六個確保","四個更加註重","五個統籌兼顧",再加上"四個集中抓好",和"四個著重健全",一共有三十二項工作,雖然在排列上有先後之分,有的也算是從前一項中派生出來的,但從使用的動詞和副詞上看,它們統統都是重要的。
對於任何一個有正常理性的人來說,這不但是難以理解的,而且是相互矛盾的。例如列在首位的堅持"三個至上"是"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按照常理,既然稱為"至上",那就是只有一個,如果同時有三個,那在實踐中就會變成都不是至上,或者其中一個是至上的至上,另外兩個屈從於這個至上。從內容上看,只有"憲法法律"這一條有一定的條文和程序可以說得清楚,"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云云,都是誰的嗓門大誰說了算,一般的法律工作者怎麼判斷?根據中國司法工作的現狀,與其用"三個至上",不如實事求是﹕黨的事業是核心,人民利益是外衣,憲法法律是工具,這樣不但體現了相互關係,而且也有可操作性。
此外,那些"堅持"、"確保"、"注重"、"兼顧"、"健全"和"抓好"
除了用數字表明的多中心即無中心的工作重點羅列,更有"以什麼為什麼"的句型。例如"以審判執行工作為主要任務,以隊伍建設為重點,以司法改革為動力,以基層建設為基礎";又如﹕"以促進社會和諧來檢驗案件辦理的社會效果﹐以實現程序實體雙重公正來檢驗案件辦理的法律效果。"
對於沒有經受或者已經擺脫了黨文化熏陶的人來說,這些文字就是一個迷魂陣,在裡面繞來繞去就是繞不到一個看得清楚的出口。人們難以不問這樣一個問題﹕說這些話的人到底想說什麼﹖到底什麼是重要的,什麼是次要的﹖什麼是真想做的,什麼又是擺樣子的或者明知做不到的﹖
這些都只是語言的毛病,還不涉及政治和意識形態上的問題,例如全文沒有提"司法獨立"。但語言的毛病反映的也就是實際中的問題。中國法律機構的最高主管在奧運期間擺了這麼一個黨八股的迷魂陣,繞來繞去離奧運所體現的普世價值反而越來越遠,實在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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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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