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普通人沒有「中等發達」感覺?

不可否認的是,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數據可以反映出一連串的"成績單"。前段時間公布中國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002年是12422元,到2006年達到21001元,扣除價格上漲因素,年均遞增 12%,比同期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年均遞增9.2%高2.8個百分點,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職工實際工資收入水平增長最快的時期。

2002年,中國在崗職工工資總額為13161億元,到2006達到23439億元,扣除價格上漲因素,年均遞增13.5%,比同期國內生產總值年均遞增10.3%高3.2個百分點,是1998年到2002年全國在崗職工工資總額年均增長速度的1.9倍。最近,國家統計局又發布中國經濟五年發展"成績單":過去五年來,中國人均國民總收入翻了近一番。人均國民總收入在世界的位次由2002年的第132位上升到2006年的第129位。中國經濟總量在世界的位次已由原來的第6位躍居第4位,按照世界銀行劃分標準,中國已由低收入國家步入了中等收入國家的行列。

看看,數據擺在那裡,不由你不信服,我當然也不否認數據的真實性,用"突出"的數據來顯示成績是可以,但不能以此掩蓋真實問題。而且,"成績單"的平均數里,有多少人被"平均"了,我也用官方的統計數據來來分析一下吧。

一是在崗職工人數隻佔我國就業人數較小比例。在崗職工人數在這幾年只是一億多一點(如2005年為1.08億),而全國就業人數為7.58億(其中包括城鎮就業人員2.7331億),如果全國就業人數達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額水平,那麼我國的國內生產總值(也代表創造出的全部財富)全部用於工資分配後僅略有剩餘而已(如2002年GDP為103935.3億,全國就業人數7.3億人,平均工資12422元則為90680.6億,剩餘13000多億,還不夠政府的財政收入,這還不包括幾千億的離休和退休費)。因此,在崗職工工資並不代表我國全部就業人員真實收入水平。

二是平均數及其他數據隱含真實問題。不要說普通職工和管理階層存在的差距,僅從行業對比就差別很大。以2005年為例,國有單位中菸草製品業平均工資45656元,金融業是32849元,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30666元,石油加工業26349元,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25073,但全部國有單位中企業平均工資只是19069元,農、林、牧、漁業最低,是8230元。另外在國有單位製造業中平均工資是16963元,但紡織業只是9316元、木材加工8808元,菸草製品業是這兩個行業的5倍。

據統計,2005年電力、電信、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菸草等行業共有職工833萬人,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但工資和工資外收入總額估算相當於當年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引自國務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經濟時報》2007年6月28日的數據)。也就是說,8%的人拿走了半數工資總額,92%的人分另一半。難怪網上有此說:九個窮光蛋(零資產)與一個千萬富翁一起平均,個個都是百萬富翁了。

另外,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在2002-2006年年均遞增12%,但城鎮集體單位職工平均工資在2002年遞增卻為負數(-4.2%),2003年為0.2%,2004年為1.1%,2005年為3.5%,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均遞增12%差距也很大。

三是國民工資總額佔GDP的比例比重逐年下降,政府財政收入增長速度高於工資的增長速度。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布的數據,2000年到2005年間,中國的人均產出增長了63.4%。也就是說,中國的經濟增長是勞動生產率提高而提升的。但是,我國的工資總額佔經濟總量的比例並沒有相應提高反而有下降。如2002年工資總額佔GDP比重為12.66%,到2004和2005年變為10.57%和10.76%,遠遠低於美國57%的水平。而政府的財政收入在這兩年卻有20%的增長,是GDP增長速度的兩倍,佔GDP比重由2000年的13.5%增加到2005年的17%。這說明瞭工資總額佔經濟總量的份額減少,政府的財政收入佔經濟總量的份額不斷增加,政府最終可支配收入的規模迅速擴大,相應人們可支配的收入明顯削弱,也是導致中國消費率不斷下降的主要原因。

四是農村居民的收入。根據歷年的統計資料,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978年是133.6元,2006年是3587元,增加了25.8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8年是343.4元,2006年是11759元,增加了33.2倍。看看,這又是一張漂亮的成績單了。但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對比,相差絕對值由1978年的210元增加到2006年的8172元,收入比由1980年代的2:1增加到現在的3.28:1,如果加上城鎮居民的其他福利,實際達6:1,城鄉居民收入差別不斷在擴大。

按照世界銀行的標準:中等收入國家的人均GDP起點約為3470美元和上限8000美元。以家庭年均收入來衡量,根據我國相關學者的三重換算認為,家庭年均收入下限6.5萬元,上限是18萬元左右,同時考慮到我國地區間居民家庭收入差距較大,最終被界定出來的標準約為6萬-50萬。那麼7.5億的鄉村人口,以2006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3587元算,每戶人口就要20人才能達到中等收入國家家庭年均收入的標準,全部四代同堂吧?實際上2005年我國平均每戶家庭為3.13人,佔大部分比例的鄉村人口,同樣是用平均數據仍未達到中等收入國家家庭年均收入的標準。2006年中國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21001元,全部國有單位中企業平均工資只是19069元(2005年),那麼,中國家庭要全部人員都必須是在崗職工才達到中等收入國家家庭年均收入的標準,那麼小孩和退休老人去了哪裡呢?

過去也曾有觀點認為我國居民的恩格爾係數值在降低,說明我國居民家庭收入增加,表示生活水平提高。但理論有時與實際並不完全吻合,因為我國居民在教育、醫療、住房的支出增加過快,購買食物的支出所佔的比例必然變小,才導致恩格爾係數值降低,但相當部分生活壓力變得更大,生活滿意度或幸福感反而下降。因此,平均工資甚至是佔小部分人的工資增長對大部分人來說沒有意義,反而令人們有"相對貧困"的感覺。

按照福利經濟學的觀點,在既定財富總量下,適當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能夠最大限度地增加社會的整體福利。因為年收入20萬與1萬的人同樣增加5千元收入,所獲得的幸福感(或效用)後者更大。"九個窮光蛋與一個千萬富翁一起平均,個個都是百萬富翁了"已經非常形象地指出了問題,我們可以對有千萬富翁引以為榮,也可以說平均都是百萬富翁,但更應該指出我們仍然有九個窮光蛋,並積極面對真實問題,也之所以才有 "調高"、"擴中"、"保低"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的出現。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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