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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助我伸張正義

 2008-07-30 01:5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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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叫王仁健,今年21歲,青島萊西市,韶存莊鎮西爻子埠村村民「王岐書」和「劉蘭梅」的獨生子。因為父親的人身賠償案件,無奈之下我想尋求可以幫助我的好心人,為我有殘疾的父親,和剛過去世的母親討公道!希望有正義感的好心人,能夠幫助我這個沒有能力的人完成這個心願,也希望廣大讀者,能夠同情我這這個破碎的家庭!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父親是一名建築農民工,在1996年2月,來到「王任平」(父親的親侄,包工頭)的建築工地打工。

同年10月19日下午4:30左右,父親在一個陽台上工作時,一面牆壁突然倒塌,將正在施工的父親從施工架上打到,父親被送往醫院治療。但經過多次的治療,最終還是喪失了勞動能力,成了終殘疾人!這不僅給我原本幸福的家庭,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而且造成終生的精神痛苦。

為了給父親治病,花去了家裡所有的積蓄,並且欠下了大筆的外債,母親去王仁平家索要父親的工資。王仁平不僅不給,還把我母親推出門外,說不欠我父親的工資。那時候父親住院剛回來在家養病,聽了母親回來說的話,父親無奈之下,拄著木棍拖著疼痛的身體來到王仁平家,沒有想到他們夫妻二人,也將我父親推出門外,並且用惡毒的語言侮辱我父親。

看到自己的「親侄」如此對待自己,父親流著淚被母親攙回了家。在家裡,父親看著傷心的母親和只有9歲的我,一言不發,默默流淚。面對這樣的現實,父親也無錢去醫院治病,他選擇了服農藥自殺。

幸虧母親發現及時,將父親送往醫院搶救,才把父親的命救回來。這樣的結果使我的家庭又雪上加霜,經濟上的困難更是無法承受,母親整天以淚洗面。父親也曾多次勸說母親,讓她帶我走,不要在家裡受罪。面對父親、母親豈能忍心丟下而不管,母親從此堅定信念,一定要為父親討回說法!

在1998年,我們請了律師起訴王仁平,要求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王仁平知道後非常不滿,於8月2日下午,連續三次到我家將我父母進行毆打,使我母親多處受傷,花費2000多醫療費(關於我母親被毆一案,法院已經做出了判決),這使我們這個外債纍纍的家庭再次欠債!

經過萊西市人民法院的受理,2001年10月16日法院判決如下:

《被告「王仁平」賠償「王岐書」醫療費23145.09元,誤工費19100元,護理費9550元,住院生活費1122元,殘疾生活補助費24780元,住宿費116元,電話費98.8元,交通費2010元,法醫鑑定費200元,共計:80121.89元》。

判決下達後,王仁平不服,他上訴到了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幾番周折後,我們終於得到了公正的判決,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

歷時5年多的奔波,我父親的案子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我們家接到判決書的時刻,也是我們家人最高興的時刻。

然而讓我們沒有想到的是,王仁平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這給我們一家人當頭一棒。當時法院的執行人員是「劉巍」和「褚維旭」,我母親隔三岔五的去找他們,問什麼時候給我們錢。他們不是在開會,就是下鄉,要不就是讓我母親回去等著,可是左等右等就是不見結果。我母親沒有辦法,只好騎著自行車跑到60多里路外找執行人,問事情怎麼辦?可是總是沒有一個讓人滿意的答覆。

面對家庭的經濟困難,我父親的藥費、還有我的學費,母親只好去建築工地當起了瓦工,起早貪黑每天只能掙18元錢。為了節省開支,母親每天中午吃的是早上從家裡拿的饅頭,就著大蒜吃。面對這樣的現實我當時不懂事,體會不到。

現在我的心就像刀割一樣,母親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有誰為她考慮過?為此母親一邊在工地幹活,一邊還得常跑到法院去問案件執行的怎麼樣了,可是最終,也沒有把欠我們的錢要回來。

無奈之下,我們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將王仁平的摩托車等財物扣押,王仁平以要還錢並讓其姐擔保為由,將他自己的財產要回。

在褚維旭那裡,母親、王仁平和王桂花(王仁平的三姐)簽訂了一份協議書(只有一份,不是三份),王仁平,讓其在場的三姐王桂花做擔保人,在賠償協議上簽字,褚維旭代表法院也簽了字,協議歸法院保管。協議的具體內容是:

《2003年11月30日賠償2萬元,2004年11月30日賠償3萬元,2005年11月30日賠償3萬元。》協議書字也簽了,手印也蓋了,可是到了該賠償的時候他還是不給錢,他在村裡宣揚給法院的人送了2萬元的禮,他寧可把錢撒在路上也不會給我們一分錢。

因為在協議上簽了字,而王仁平不還錢,所以他三姐王桂花有連帶責任。為此執行庭長劉魏2004年6月3日打電話給王桂花,可是聯繫不上。難道,這份在法官眼皮底下簽訂的協議就是廢紙一張?難道,這份協議就是為了不讓我母親,不再去法院找他們而設計的一場戲?

在6月28日,母親去找執行人員,褚維旭說:這個協議到底沒有約束力,並又說王桂花沒有在協議上簽字。

後來法院給母親協議與原件差別很大(原件只有一份,為什麼?他們看母親是個上了年紀的沒有文化的農村婦女,就耍了一套把戲來拖延時間罷了),這份協議上面沒有擔保人王桂花,並且這份協議上,父親與母親的名字,和手印也與真實的不符。(為了確保協議的真實性,特意在濟南鑑定過)

為什麼「原協議」在法官那裡,就變成了一份連手印都是假的協議?難道法官自身就有權利改動協議嗎?為此,母親星期一、二就去法院找,那個時候廳長和法院領導接見,得到的答覆就是「回去等等」。母親跑了五、六年,至今才執行回11900元。

我們不明白,為什麼執行就這麼難?執行人說自己有領導,得聽從「領導」。難道領導說什麼就是什麼了?法律就是為他們制定的?這樣的執行人員有什麼用呢?母親多年勞累,因為此事更是生氣不已,終於被氣倒了,今年正月裡,母親被診斷為肺癌晚期。

在母親病倒後,我也曾多次到法院要求執行協議,拿執行來的錢來給我母親治病,可是沒有結果。面對殘疾的父親,和躺在病床上的母親,我跑到外面去哭,這個家為什麼會這樣?我拿什麼來給母親治病?為什麼執行不來欠我們家的救命錢?母親在今年6月6日,帶著無盡的遺憾離開了人世,她太累了!

她為了這個家吃盡了苦,受盡了罪,可是最後仍然沒有達成她的心願。想想母親騎著自行車去工地幹活,在家裡幹活、去法院要錢,可是最終,換來的卻是她自己生命的終結。老天啊,這是什麼世道啊!難到這個世上就沒有正義和公正嗎?

現實讓我這個剛剛工作的孩子,承擔起了家裡的大小事情,想想傷殘的父親和含恨而去的母親,我告訴自己一定要堅強起來!我要為父親討回賠償,要為母親的含恨離去討回公道,要為這個家,與那些姦邪的小人鬥爭到底。我堅信邪不勝正,我這一輩不成功,那我的孩子也要爭下去,子子孫孫無窮無盡,直到我們家的委屈得到伸張才罷休。

到目前為止,我一個人的力量是渺小的,真希望天下的好心人來幫一幫我,同情一下我們這個破碎的家庭,為我的父母討回公道!

我請求大家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上,來幫助我,幫助我們家伸張正義,懲治姦邪!我下一輩子即使做牛做馬也不會忘記,幫助、關心、支持我的所有好心人。在這裡我想不到其它的表達方式,只有先說一句:【謝謝你們了!】

王仁健叩謝!
王仁健電話:1379126656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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