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局處級別墅群:「嚴肅處理」並不嚴肅

被網友稱為「最牛局處級別墅群」的信陽市國土資源局處級官員別墅群,信陽市委、市政府7月11日作出處理決定:停止辦理該市國土資源局11名處級幹部住房的房產手續,給予該局黨組書記、局長行政警告處分,責令集資建房的其他處級幹部寫出深刻檢查。 (據大河網)

據悉,網上出現《強悍: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區處級官員別墅群》的帖子之後,引起了信陽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並對此展開調查。 7月11日,信陽市委、市政府聽取了調查組的情況匯報,研究認為,市國土資源局建房時雖然土地徵用和建房手續是齊全的,但在建房中存在面積大、樓層低、價 格低等問題,屬於嚴重超面積集資建房,責成市紀委、監察局作出嚴肅處理。

應當說,信陽市委、市政府對網路輿論的反應是迅速的,及時回應網路輿論監督並對此作出調查、處理,令人讚賞,不過筆者認為,其所謂的嚴肅處理,卻也有不嚴肅之處。

首先是「最牛局處別墅群」事件的「定性」問題。此事件所暴露的本質問題是特權,也即信陽市國土資源局利用其權力和職權之便利(究竟有多便利?),謀官員之私 利,其性質是權力氾濫,以權謀私。而不只是「建房中存在面積大、樓層低、價格低等問題」,也只「屬於嚴重超面積集資建房」,所以,對事件的「定性」似存在 避重就輕的嫌疑。

其次,對別墅事件及對相關官員的處理偏軟。眾所周知,中央對集資建房特別是政府機關集資建房三令五申、明令禁止, 但是信陽市國土資源局卻明知故犯、頂風而為,其性質和影響都特別惡劣,對此理應作出嚴肅糾正,而不僅僅是向市委、市政府、市紀委作「深刻檢查」即可了事 的。對信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兼局長只作出行政警告的處分,也只是不痛不痒、隔靴搔痒,並沒多大懲戒意義。更為嚴重的是,嚴重違規建設的官員別墅群經過 如此這般的「嚴肅處理」之後儼然「合法化」了。這似乎有變相合法化之嫌。其惡劣的示範效應和反向激勵,不容小覷。

其三,停辦房產手 續與補交房款問題,不僅存在自相矛盾,也存在細節之模糊。 11名官員的別墅是否都未辦房產手續,否則「停辦」就沒意義。既允許補交房款,又不許辦房產手續,其道理也似不通。還有,補交應交房款具體以何為標準?是 以市場價格(何時的市場價格)還是以建設成本價格,抑或是單位房改房的價格?凡此種種,都有待明確和澄清,不然難免讓人揣測其所謂的嚴肅處理只不過是暫時 堵塞天下悠悠之口,待事過境遷後再另作打算的「深謀遠慮」也。

此外,對於建房資金的來源未有涉及,對建設土地來源的合法性也未有進 一步交代。輿論對於建房資金來源的質疑甚囂塵上,但相關調查和處理決定對此未有明確說法。這些建房資金究竟是官員集資,還是來源於「小金庫」甚至是公款? 而建房的土地雖說「手續齊全」,但這不等於合法、合理、合情,一者國土資源局有近水樓臺的職權便利,二者存在著違法批地的可能,三者這些土地即使是手續齊 全,又由何人所批,誰對此負責監督?對此一系列問題,相關調查和處理決定都未能詳細交待,令人質疑。

還有,對於信陽市國土資源局違規建設官員別墅一事,信陽市府、市委都負有何種責任?失察?監督不力?這些也值得追問。

在我看來,信陽市委、市政府對「最牛局級別墅」事件的調查、處理,始終未能擺脫避重就輕、企圖矇混過關的慣性和流弊。一言以蔽之,「高度重視」之下的「嚴肅處理」,依然顯得不嚴肅,殊遺憾也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作者默客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