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瑞士必須帶「真貨」

 

【看中國記者林苑報導】自2008年7月1日起,瑞士當局開始更嚴厲的打擊假冒和盜版產品。從這一日開始,攜帶假冒的LV包或者產自中國的廉價勞力士出入瑞士邊境將會變得更加困難。

據悉,對於打擊假冒產品,瑞士每年要花費20億瑞士法朗(合19。6億美元)。根據剛出臺的瑞士聯邦議會對版權法所作的修訂案,現在瑞士邊檢人員可以因懷疑任何普通遊客的隨身物品有假冒嫌疑,即可對其所有物品進行檢查,並且確認假冒的產品會當場沒收。

7月1日上午,有關部門在瑞士弗裡堡州(Friburg)象徵性地銷毀了28427只假冒手錶和4130張盜版光碟。此次行動給在瑞士販賣和持有假冒產品者以有力地一擊。

據瑞士官方網站報導,2007年瑞士收繳了總值20億瑞士法朗的盜版產品,其中89%為衣物飾品。所有假冒產品中有77%產自亞洲。

據"反盜版"(STOP PIRACY)平臺透露,常見假冒物品除手錶、衣物飾品和軟體外,還包括:

藥物
、機械汽車零部件、食品、菸草、玩具、香水、化妝品和護膚產品。

審查過程
在出入瑞士邊境時,被查到有假冒商品後,攜帶者有兩種選擇:
1)如果商品攜帶者承認確為盜版產品,則需此人簽署一份棄權聲明書,將該物品交給有關部分進行銷毀。至此案件即告結束。

2) 如果商品攜帶者提出反對,則被要求10至20天的物品真假審驗等待期。
然後,該物品會被送至其版權或商標所有者作審驗。如果經查驗為仿製品,則可立案審查。至此,物品攜帶者人如能承認該產品為假冒品,並支付審驗費用,則到此結束。否則,案件將通過標準法律渠道進行解決。如果該物品被證實為正品,則會不收分文退還其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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