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霜使用的5大禁忌(圖)
防晒霜能否有效抵擋紫外線,保護皮膚不受傷害,除產品品質外,是否正確使用是其發揮作用的又一重要前提。正確使用防晒霜才能抵擋紫外線,因此我們在使用防晒霜時應注意六項內容。
SPF值越高,防晒時間越長
一般黃種人皮膚平均能抵擋強光15分鐘而不被灼傷,那麼使用SPF15的防紫外線用品可抵擋約225分鐘強紫外線照射。日常護理、外出購物、逛街可選用SPF5-8的防晒用品,外出遊玩時可選用SPF10-15的防晒用品。游泳或做日光浴時用SPF20-30的防水性防晒用品。當照射時間超過有效防晒時間應及時補充塗抹。
SPF值不能累加
塗兩層SPF10的防晒霜,只有一層SPF10的保護效果。
不可臨出門才塗防晒霜
防晒霜跟一般的護膚用品一樣,需要一定時間才能被肌膚吸收。所以應在出門前10-20分鐘塗抹。
防晒霜並不是塗上就有效,而要達到一定量才能發揮效應
通常防晒霜在皮膚上塗抹量為每平方厘米2毫克時,才能達到應有的防晒效果。
不同膚質的人應選擇不同的防晒用品
油性的肌膚宜選擇滲透力較強的水性防晒用品;乾性肌膚宜選擇霜狀的防晒用品;中性皮膚一般並無嚴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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