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霜使用的5大禁忌(圖)

 
 夏季驕陽似火,強烈的紫外線對皮膚會造成傷害。眼下,很多醫院皮膚科因紫外線灼傷而就診的病例猛增。許多病人反映自己平 時很注意防晒,家裡配備了不同SPF值(即防晒係數)的防晒霜,出門前也一定要塗抹一番,可仍然無法避免被晒黑晒傷。

防晒霜能否有效抵擋紫外線,保護皮膚不受傷害,除產品品質外,是否正確使用是其發揮作用的又一重要前提。正確使用防晒霜才能抵擋紫外線,因此我們在使用防晒霜時應注意六項內容。

SPF值越高,防晒時間越長

一般黃種人皮膚平均能抵擋強光15分鐘而不被灼傷,那麼使用SPF15的防紫外線用品可抵擋約225分鐘強紫外線照射。日常護理、外出購物、逛街可選用SPF5-8的防晒用品,外出遊玩時可選用SPF10-15的防晒用品。游泳或做日光浴時用SPF20-30的防水性防晒用品。當照射時間超過有效防晒時間應及時補充塗抹。

SPF值不能累加

塗兩層SPF10的防晒霜,只有一層SPF10的保護效果。

不可臨出門才塗防晒霜

防晒霜跟一般的護膚用品一樣,需要一定時間才能被肌膚吸收。所以應在出門前10-20分鐘塗抹。

防晒霜並不是塗上就有效,而要達到一定量才能發揮效應

通常防晒霜在皮膚上塗抹量為每平方厘米2毫克時,才能達到應有的防晒效果。

不同膚質的人應選擇不同的防晒用品
油性的肌膚宜選擇滲透力較強的水性防晒用品;乾性肌膚宜選擇霜狀的防晒用品;中性皮膚一般並無嚴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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