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博志:負所得稅制的負面效果(圖)

著名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弗里曼(Milton Friedman),主張以負所得稅取代所有社會福利支出。Getty Images

"負所得稅制"簡單地說就是政府對所得低於一定程度的人民提供補助,這種制度設計是想一方面幫助窮人,但仍讓窮人有誘因去努力工作,不致因有補貼可拿就不願工作。Getty Images

副總統當選人蕭萬長要求財政部籌錢推行負所得稅,財政官員愁錢。Getty Images

改善所得分配的方法很多,從古代的授田制度到各種救濟窮人的措施都可說是要改善所得分配。這種種方法都有其成本,效果也各有優劣。簡單的方法像人們捐錢給乞丐本是善心的表現,也確可幫助最貧困的人,但這種辦法卻嚴重傷害那些淪為乞丐者的自尊心,同時又讓一些懶惰或貪心的人偽裝成窮人來騙取金錢,而不好好工作。由政府負責的失業救濟可以降低窮人自尊心的傷害,但因此也常造成更多人故意選擇不工作以得到政府的救濟。"負所得稅制"可能讓得到政府補助的人更有尊嚴,但它的成本和它對工作意願的傷害,以及它所造成的不公平,也更為嚴重。

負所得稅是政府付稅給低所得者

"負所得稅制"簡單地說就是政府對所得低於一定程度的人民提供補助,所得較低的人得到的補助較多,但他們的所得加上補助之總金額仍然低於所得較高的人。這種制度設計是想一方面幫助窮人,但仍讓窮人有誘因去努力工作以得到更多錢,而不致於因為有政府補貼可拿就不願工作。這種理論上比較不會降低個人工作意願的作用,使負所得稅看起來好像是個不錯的政策。但由於負所得稅制適用的範圍遠大於失業救濟,因此對全國整體而言,它所降低的工作意願卻可能更大,政府支出也更多,同時產生許多不該得到補助卻仍得到補助的不公平現象。

通常的所得稅制是所得低於一定標準以下的人不必納稅,即零稅率,所得愈高的人則要納愈多稅,甚至愈高的稅率。負所得稅的基本原理是在原來零稅率的所得水準中再訂一個標準,低於該標準的人不只不必納所得稅,還可以得到某種程度的補貼,因此也可以說那些人的所得稅率變成是負的。這些得到補貼的人之中,有不少人應該是有必要得到補貼的。但除非政府把標準訂得十分詳細而複雜,否則一定也有很多人根本是不需要補貼的。我們可用幾個簡單的例子來看出其中不合理之處。

若有某個富豪子女搬到外面自己住,長輩幫他租了豪華的住宅,提供他名車和司機、以及其他可以很奢華生活的物資和生活費,但只要他自己名下沒有多少財產和所得,由他的報稅資料看起來他卻像個低收入戶,而可以享受負所得稅的補貼,這顯然是非常不公平的事。

低所得者不必然是窮人

會這樣做的的富豪也許不多,但不算富豪的大量高所得者甚至中產階級子女,也可以同樣方式得到負所得稅的補貼。這對財政可能造成很大的負擔,而對真正貧窮的人也很不公平。由於社會的富裕,現有很多年青人大學畢業之後還繼續唸書、準備考研究所、準備考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資格考試、玩股票或其他金融產品、寫小說、從事文藝創作、或者做其他自己有興趣卻不太有收入的工作。這些人都因有錢而可以不必積極賺錢,而負所得稅制卻可能要用全民的錢去救濟他們。負所得稅制也會吸引更多人從事這些較合自己興趣或較輕鬆的工作或不工作,因此從整體而言將降低全國的工作意願。我們有了賭場之後,負所得稅可能還有補貼半職業賭客的效果。

我國也有很多人的所得是政府管不到的。除了長期被批評的證券交易所得及土地交易所得之外,很多家庭幫佣、清潔、看護、雜工、攤販、甚至小商店之類的所得也都非準確申報。這當中也就會有很多人所得其實頗高,卻仍可得到負所得稅的補貼。他們想拒絕都不行,因為拒絕了就表示他們可能漏報所得。這又是另一類的不公平和財政不必要的負擔。

負所得稅也會鼓勵人民由全職工作轉向部分工時的工作。若一天工作4小時加上負所得稅可拿到6小時的所得,一定有很多人寧願只工作4小時而不從事全職的8小時工作。目前部分工時和個人工作室這類較自由的工作方式,使負所得稅制可能降低工作意願的範圍變的很廣。

負所得稅制難以排除不公

負所得稅制的標準訂得再複雜,也無法把上述各種不公平和不必要的補貼排除。這類不公平的情況極多,而要認定所需用到的資料卻不是政府可以輕易得到。政府即使勉強訂出各種標準,報稅及查核的成本將變成很大。更何況目前大量不必申報所得稅的低所得者也將須做這些複雜的申報才能得到補貼。主張負所得稅者也請評估一下這些行政成本,包括申報人要付出的成本,再看要不要繼續主張。

而這些標準再複雜,也仍只是所得和財富面的標準,但貧窮卻有可能因為其他因素而造成。同樣所得的家庭,若有較多小孩唸書、有人重病、主要所得者遺棄家庭、或者有負債壓力等等,即可能陷入貧困。這其實也是近年來社會注意到的主要貧困原因。但負所得稅制卻無法把這些真正該救助的人挑選出來。

由此看來,負所得稅制並不是一個良好也不是一個有效的濟貧制度。它因不明確而且補貼範圍很大,可能有助於吸引選票,但卻是不公平而且有甚大的財政及行政成本。它也會漏掉很多真正該得到救濟的人。而可吸引選票這個特性在政治上又可能使這個制度被持續加碼,而變成更不公平及更大的財政負擔。因此我們不該隨便採行這種制度。救濟窮人或改善所得分配,最重要的還是要直接幫助那些最貧困甚至活不下去的人,不是更廣泛的金錢補貼。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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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博志(臺灣大學經濟學系教授)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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