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安徽阜陽「白宮」舉報人蹊蹺死亡

安徽阜陽穎泉區「白宮」舉報人在該省第一監獄醫院蹊蹺死亡的新聞,令人震驚。從中國青年報的報導中看,這個舉報人在行使了自己的公民權利後,即 遇到種種麻煩和迫害。先是被反貪局逮捕,鋃鐺入獄,在看守所即便雙目失明也不許取保候審;接著其妻子子女數人被認定有病,送進精神病院;後來舉報人在嚴密 看管的監獄醫院被宣布為自殺身亡;日前,死者家屬又受到威脅和恐嚇。這件事情如果發生在電影裡,已經夠讓人恐怖的了,如今發生在現實社會裏,不能不讓人憤怒,希望司法機關獨立辦案,讓真相大白於天下,追究所有責任人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舉報人必須得到法律的保護,這個道理不言而喻。問題是,如何用具體的措施保護,如何避免舉報者被權勢者打擊報復,如何讓被迫害者有權發表自己的意見進行辯護等等,依然是一個巨大的問號。

從法律層面上說,舉報官員違法亂紀是天經地義的。但是,事實上,在某些地方,儘管你運用了法律許可的權利,一些官員還可以輕易剝奪 你的權利,給你扣上一頂諸如偽造國家公文罪、偽造公章罪等,就可以限制你的自由,讓你不清不白地受冤屈。由於一些體制上的不完善,當地司法機關、公安機關 幹部的任免權在當地官員的手裡,所以權力的影響就會無時不在、無處不有。

如何防止冤假錯案出現,關鍵是需要有一套嚴密的法制體系,嚴格遵守程序公正。其中至關重要的是司法機關要獨立辦案,互相制約, 不受任何權力的干擾,不搞有罪推定,不搞刑訊逼供等等。「十年動亂」由於無法無天,製造了無數個冤假錯案,使我國的民主和法制受到難以挽回的巨大損失,受 害的依然是我們的國家、我們的人民。從安徽阜陽穎泉區「白宮」舉報人事件看,那裡既有逮捕、刑訊逼供,又有製造罪名、威逼恐嚇,試問一下,正常的法律程序 哪去了?公開的審判哪去了?為什麼沒有輿論的參與和監督?為什麼沒有被害人及其家屬申辯的聲音?這樣的法制環境,怎麼會有公平正義,怎麼會有和諧穩定,怎 麼會有老百姓的福祉?

即便到這件事情 完全清楚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問一句,還有多少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還有多少貪腐的官員沒有得到懲處,還有多少司法腐敗的現象沒有得到治理?我們不能老是讓 人們付出了極其慘重的代價後再來修補自己的漏洞。(作者:建達)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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