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陳良宇輕判真正原因

昨日天津法院以受賄和濫用職權兩罪,判處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18年有期徒刑。外界普遍認為,陳良宇的判刑過輕。今日有港媒指,雖然法庭詳列罪狀,陳良宇獲罪其實是中共政治鬥爭的結果,與10年前北京前市委書記陳希同如出一轍。

有港媒報導指,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被判18年重刑,與較之前被判16年刑期的原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兩人被判刑的表面原因,一個是受賄罪,一個是貪污罪;但背後的真正原因,都是「政治罪」。

蘋果日報分析稱,陳希同當年不把新主子江澤民放在眼裡,在北京「佔山為王」,遭到江澤民為首新上海幫的「政治審判」,因此定罪下獄。現在陳良宇也因在上海 「諸侯自立」,依仗「上海幫」強大背景,與北京中央「對著干」。有指陳良宇曾在中南海的會議上與溫家寶拍對罵,抗拒中央的宏觀調控,甚至面斥胡溫「不懂經濟」。

報導指,政治問題以經濟罪名或生活作風罪名來解決,是中共權力鬥爭常用的手段。自毛澤東以來,屢見不鮮。10年前的陳希同和10年後的陳良宇無不如此。有大陸法律學者指,陳良宇的判決乃中央權力鬥爭後交換條件的結果,以「胡溫」為首的中央有意放生陳良宇。

亦有北京政壇人士認為,與陳希同相比,陳良宇案的確「不一樣」:陳希同先是於1995年引咎辭職,再遭中央調查,97年因貪污腐敗罪被判刑16年。相對之下,中紀委一年多前雖已明顯查出陳良宇周圍的人,包括長期擔任他秘書的秦裕亦涉案,但陳良宇仍不肯辭職,不排除陳一心依仗政治後臺,撐到最後一刻。

陳希同服刑八年後,2006年獲准保外就醫。現在陳良宇被判刑十八年,將來也會與與陳希同一樣,服刑一段時間後,也「保外就醫」。至於他會不會像陳希同那樣,出獄後又上躥下跳為自己申訴叫,那就要看中共政壇的演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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