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國軍後裔抗爭房產40年

四川瀘州市民段輝先生,今年60多歲,為了祖宗留給他的一套民宅,和瀘州司法持續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權益戰。

段輝的父親名字叫段質齋雲南鶴慶人, 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時任川軍獨立13旅"田冠伍"部任連長段質齋,奉命出川率部在安徽、浙江、江蘇抗戰最前沿。

1951年,當地政府以段質齋先生在解放前後,參加過子虛烏有的"納溪鹽務"和"民國政府公船"等活動,用威脅恐嚇關押的方式,偽造筆跡"達成和解"讓出僅有的房屋產權,由此被"合法"擁有、佔據和享用了。

1964年,段質齋先生和太太高大明女士才明白這個結果,情急之下向侵犯了他們產權的瀘州市財政局提出要求,期望歸還上述財產。但是特殊的時代和環境,段質齋夫婦先後在貧困和氣惱之中先後辭世,迫使案情沒有明顯的好轉。

合法繼承人段毅遵母遺囑,數年來繼續申訴但是遇見的是更加離奇的情節,有更多的官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和庇護過去給和今天的官人,喪失了人類的基本良知,繼續用虛假的手段掩蓋錯誤,並且還在製造新的司法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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