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緬甸文摘(Burma Digest)憂慮過度而驚呼:緬甸民主力量現在進退兩難了! 因為對軍政府的5月公投與2010年大選,反對是冒險,不反對也是冒險。
如果因反對而獲勝,新憲法就會胎死腹中,導致2010年普選從此無影無蹤--軍政府一定會大張旗鼓,對國內人民、國際社會、聯合國等大聲說:你們看!我們1993年開始千辛萬苦所取得的成果,現在被他們否決掉了--不是我們不想由軍政府轉變為多黨制文官政府,是他們堅決抵制破壞的呀!
如果進行反對而中了將軍們暗下的手腳與巧擺的圈套,因而慘遭"滑鐵轆"的話,緬甸民主反對力量不是成為把軍政府送上合法寶座的最有力抬轎者嗎?那時,軍政府將名正言順成為"合法文官政府",全國人民將永遠在其狡猾殘酷統治之下,更難有翻身之日了。
研究一下軍政府一手炮製的"新憲法草案",你就會發現:
1。"新憲法"授權"國防總部"以太上皇特權:
* "國防總部"變相監控行政、司法、立法三權,並獨家掌管武裝部隊的一切事物--行政、司法、立法機構只有為"國防總部"蓋印批准的份兒,而對"國防總部"所一錘定音了的國家大事與軍隊大事,卻毫無商討或反對的餘地。
* 國家或地區面臨危機時,"國防總部"可以宣布全國或部分地區戒嚴與軍管,事後誰也不得追究"國防總部"與執行命令的軍隊。
* "國防總部"可以指派軍官們不經選舉而兼職霸佔所有權力機構的四分之一席位。
2。"新憲法"規定聯邦國會為全國最高權力機構。
聯邦國會由人民議會與民族議會組成:
* 人民議會議員總共440人--330人即四分之三由地方議會選派,110人即四分之一則不經選舉而由"國防總部"任命--直接派軍官帶職兼任。
* 民族議會議員總共224位。168位即四分之三由全國14省/邦議會各選派12 位,四分之一即56位則由"國防總部"任命,不經選舉直接派4名軍官到各省/邦帶職兼任。
* 在省/邦議會內,四分之一議員也同樣不經選舉,直接由國防總部派軍官上任。
3。"新憲法"變相取消了眾土族所要求的"實行民族平等自主自決的真正聯邦制"。
"新憲法"把眾土族區域分為:
* 7邦--撣邦、克欽邦、克倫邦、孟邦、若開邦、克耶邦、欽邦。
* 1自治省--瓦族自治省。
* 5自治區--那加自治區、德努自治區、巴甌自治區、勃朗自治區、果敢自治區。
規定所有邦、自治省、自治區的首長與法院院長,由聯邦總統指定與任免。
規定所有邦、自治省、自治區的議會:四分之三議員由當地通過選舉選出,剩下四分之一議員則不用經過選舉,直接由"國防總部"選派軍官上任。
"新憲法"規定總統與兩位副總統的資格:
1。不必是聯邦國會議員。
2。必須熟悉政治、經濟、軍事業務。
3。年齡不低於45歲,必須不間斷地長居國內20年或以上。
"新憲法"規定人民議會與民族議會提名總統候選人,交聯邦國會投票表決。得票數最多者為總統,其他兩位依次為第一副總統與第二副總統。
由於必須熟悉政治、經濟、軍事業務--尤其軍事與政治,不說自明:總統與副總統職位早就圈定非執政將軍莫屬--不是在業將軍就是退伍將軍;在政府兼職的將軍乃最上上人選。
不過,由於總統無權過問"國防總部" 、軍隊,、"國防總部"管轄的國防、邊防、國安、治安,也無權任、免國防部長、邊防部長、內政部長,所以太上皇"國防總部"不一定要全抓總統與第一副總統第二副總統三職位--否則難向國內外顯示其多黨民主文官制度。
"新憲法"還規定:公安首長、聯邦法院院長、眾土族邦首長、部長、法官等,須由總統直接指定與任免--讓司法、立法機構與任免大權置於總統手上;而總統不是軍方背景,也必屬"國防總部"人馬--至少必是聽"國防總部"指令的阿鬥。
最後,"新憲法"規定"11人國防與治安委員會"的成員:1。總統,2。第一副總統,3。第二副總統,4。人民議會首長,5。民族議會首長,6。國防總部首長,7。國防總部副首長,8。國防部長,9。外交部長,10。內政部長,11。邊防部長。
該"11人國防與治安委員會"有權宣布戒嚴令以及任命"國防總部"。
明眼人一眼就看出:以上11人,至少8人屬軍方或有軍方背景--即使需要挾天子以令諸侯,也綽綽有餘。
問:將軍們既然這麼想對國內外顯示他們嚮往多黨民主文官制度,又自信能挾天子以令諸侯,昂山素姬1991年榮獲"諾貝爾和平獎",接著美國、英國、德國、丹麥、歐盟、印度、南非等不斷地頒發這個獎那個獎給她;去年 12月17日,美國眾議院又投票一致通過,再加給昂山素姬"美利堅合眾國國會最高榮譽金質獎"--過去只有丘吉爾、教皇約翰.保羅二世、特雷莎修女、曼德拉、達賴喇嘛等才有幸榮獲喲!乘西風破萬浪--昂山素姬可以參加總統競選嗎?要知道:她還是國父昂山將軍的女兒呀!
答:君不見軍政府1989競選委員會說她因下嫁外籍英國丈夫而無權參選嗎? 君不聞這項致命傷至今仍被軍政府死抓不放?
緬甸100多年來強勁鼓吹大民族主義--原本是反對殖民主義的。然而狹隘的大民族主義者,別有用心地極力玩火,最後自焚:
* 昂山為民族獨立而由反英親日,後來又反日親英,獨立前夕還順從英軍東南亞司令之建議而改組緬甸愛國軍,結果被自詡更愛國的"愛國黨"領袖吳素派槍手殺了他--吳素最後上了絞刑臺。
* 奈溫將軍為掩飾自身華人混血而極端無理欺壓緬甸華僑華人給緬甸人看,周恩來閑談時順便問他一下是否炎黃子孫支系,他連聲否認,一直坐立不安。他對真正緬甸人起先自吹自擂,力證自己是古驃族的王族後裔,後來又牽強附會說是緬王敏東王族之子孫--結果笑話百出。其實,真正緬甸人認為中國人是同胞親戚--瑞苗胞波呢!
* 跟隨奈溫自欺欺人的當年教育部長尼尼博士(Dr.Nyi Nyi),也為了遮蓋自己是純粹華人姓羅,時常拉長著臉孔惡待華僑華人給緬甸人看;同時極端反常地在升大學與出國留學方面設置障礙與羞辱緬甸華族(徐四民之子徐世英與緬甸工業發展局張國強可作證)。結果厚道與信佛的真正緬人越看越不順眼--他們敬佩陳友才准將即使丟官還是遵父教導:大丈夫立不改姓坐不改名,一生要正氣凜然。於是真正緬族高官就嬉笑怒罵教育部長姓羅,而且揭發羅的媽媽是中國籍,並以其人之道反治其身--讓"假緬鬼子"羞丟部長官職,長年猶如縮頭烏龜............
* 本來民族主義是拿來反對殖民主義的,不幸被這些野心家陰謀家用來整人、打擊對手、往上爬、搞厚黑學、耍權謀搶班奪權--大緬族與眾土族相互鬥得你死我活,緬甸境內135族群你踢我、我毆你,大家不團結、不和諧、不和平友好相處,跟幾代狼子野心家"以夷制夷" 、"以群眾鬥群眾" 、"拉一派打另一派"不無關係。
現在"新憲法"又亮出殺手鐧:總統必須熟悉政治、經濟、軍事業務,而且不間斷地長居緬甸20年或以上--這不是針對從小生活國外的昂山素姬,衝著而來的嗎?
問:1990年的勝選國會議員們怎麼處理?
答:新憲法生效後,舊的一切不存在了--全部重新洗牌。
問:在野政黨,眾土族反對派、全國異己分子等等,能參選嗎?
答:凡犯過法的,坐過牢的,獲得國外金錢物質援助的,以及不符合"新憲法"規定的緬甸公民,一律不得參選。
問:新憲法通過後,可修改嗎?
答:若要修改,可費力囉!
1。小修改:至少要20%議員,向聯邦國會提交修改草案。
2。如果有關基本國策與法律,行政司法立法等的重大修改:必須有75%以上的議員支持率以及50%以上的全民公投贊成率。
3。不大重要的修改,還是要有75%以上的議員支持率,但可免去全民公投。
苦難深重的緬甸各族人民喲!
千條萬條,最最不可忽略的是:如果動搖了將軍們的根基,致使軍方25%勢力乏力反撲或搶灘無效,"國防總部"必定藉口"保家衛國" 、或"反對分裂" 、或祭起"大緬族主義"戰鬥大旗,吹響"刺刀見紅"的決鬥號角,莊重宣布戒嚴,認真進行軍管-- 那時全國人民如果不俯首聽命而進行"反革命"對抗,由於子彈無眼,刺刀嗜血,又要死傷遍野,血流成河了。
(NCUB-MPU UNPO 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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