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指導方針和操作細則兩部分構成。
一、 指導方針
1. 以家庭社區為中心建立縣級以下社會架構的自治制度。
中國幾千年來, 所有的非共產黨政權社會,無論其如何專制和極權,社會都有一部分自發組織和自主成份。中國古代社會是一個二元的結構,農村以宗族為中心自發組織,城鎮以行會為中心自發組織;而自上而下的政府機構,只管理縣級以上的政府事務。這種社會形態是由下至上的、自然發生成長的社會架構,共產黨政權則是一種反自然的社會狀態。
以家庭社區為中心建立縣級以下的社會架構,可以減少省和中央政府的管理負擔,這種模式在日本和臺灣都有成功的經驗。以家庭社區為中心進行民眾自治的觀念,應擴大到全中國範圍,讓中國百姓接受自治觀念,自己管理自己,包括民主選擇自治體領導人,制定在自治領域內的組織架構和決策程序。
以家庭社區為中心建立縣級以下社會架構的自治制度,將是未來中國政體的基本制度之一。
2. 實行非暴力不合作原則。
在國際歷史上,通過非暴力不合作方式對抗專制政權並瓦解之的成功範例很多。在中國,也有成功的範例,如法輪功抗爭中共政權。過去近9年來,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的嚴酷鎮壓下,通過非暴力的方式在全球範圍內抗爭中共專制政權並獲得成功,贏得了全球正義人士的同情和支持。
使用非暴力不合作方式解體中共,是瓦解中共政權的有效方法,具有很大的操作空間,可以最大限度的吸引和組織廣大民眾認清和反抗中共暴政。
二、 操作細則
依照以家庭社區為中心建立縣級以下社會架構的自治制度和實行非暴力不合作的指導方針,制定如下操作細則:
1. 三退。所有自治人員首先脫離中共,進行退黨、退團、退隊,並完全以個人身份向所能接觸的民眾傳播脫離中共、進行三退的信息。
2. 不參與中共所組織的一切活動,包括各級會議(含村委會會議、居委會會議)、各種美化中共的文體演出等。
3. 拒絕向中共交稅。稅收,應該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受納稅人供養的政府無論如何政府應該保證民眾有基本的人權和自由,而中共卻用民眾繳納的稅收加強專制政權以更加嚴酷的鎮壓民眾,因此民眾應通過各種方式拒絕向中共繳納稅收及其他雜費。
4. 拒絕接受中共洗腦。中共利用各種媒屆時時刻刻的無孔不入的對中國民眾進行宣傳洗腦,因此民眾可以通過不收看中共新聞、不買不看中共報紙雜誌以拒絕接受洗腦,同時,可以創造條件接收海外電臺、海外電視、使用破網軟體等瞭解真實信息。
5. 以家庭社區為自治基本單位,逐步擴大到村莊、縣城、工會、各民主黨派等範圍。宣布自治後,可創造條件摘掉黨委的牌子。
6. 自治人員應做好自救的物質準備。中共的專制腐敗統治將引發嚴重的通貨膨脹、股市及銀行系統崩潰,因此自治人員應拋售股票證券,將人民幣存款兌換成外幣並盡量存入國外銀行,以此做好中共解體時和平過渡的準備。
7. 通過網路和中國過渡政府保持密切聯繫,及時通報本地自治自救進展。過渡政府聯繫方式:[email protected]。
中國過渡政府
2008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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