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農村信用聯社黨委書記傅作勇的「七宗罪」

"不是問題沒有被發現,關鍵是問題發現後責任人得不到任何懲處,這才是2002年之後,成都市農信社問題不斷發展和積累的癥結。"

  根據《瞭望東方週刊》調查,指使手下與閩發證券簽訂違規協議還只是成都市農村信用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傅作勇"七宗罪"之中的一宗。

  "第二宗罪":泰港騙貸黑洞

  2000年12月12日,成都市營門口信用社與四川泰港集團簽訂發放貸款2000萬元合同;僅僅10天之後,成都市城郊聯社營業部再與四川泰港集團簽訂發放貸款2000萬元合同。然而令人完全不解的是:營門口2000萬元貸款提交成都市農村信用社信審會討論的時間,卻在合同簽訂之後的2000年12月 14日。

  由於手續不全、問題重重,包括一位副主任在內的有關信審會成員要求完善手續後,再對這筆貸款予以討論,因此這筆貸款此時實際上還未審批獲准;直到2001年1月18日,傅作勇要求召開信審會,營門口和城郊聯社的兩筆貸款全部獲得信審會通過。此時,合同早已簽訂,審批不過是事後履行手續而已!

  泰港集團是一傢俬營企業,它的貸款擔保方為上市公司長江包裝公司(現ST長控),是當時泰港持股25%的關聯企業,而且泰港當時的貸款資料不全,貸款用途中有資本運作一項,這兩筆貸款的風險是顯而易見的。但為什麼傅作勇還大力支持這樣的貸款呢?

  泰港集團更與傅作勇有非常深的淵源:泰港集團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劉邦成就是傅作勇當初在武勝縣委工作時的老同事,而劉邦成在此次貸款前已因貸款詐騙被捕過;四川泰港集團股東之一、專門負責貸款業務的楊天敏,與傅作勇的關係更近,是傅作勇的妻兄。

  在貸款發放之後,其中1000萬元於2000年12月26日轉入了聯合證券西一環路營業部泰港集團的股金賬戶,嚴重違反有關部門嚴禁信貸資金進入股市的規定。

  2001年1月20日一天之內,貸款資金被支取現金150萬元,嚴重違反《現金管理規定》。至於這筆大額現金的用途,在泰港賬上,註明是劉邦成的弟弟劉邦文借支。問題是,劉邦文借這麼多的現金有什麼用場呢?錢流到哪裡去了呢?

  雖然2004年劉邦文被捕歸案並以貸款詐騙罪被提起訴訟,但150萬現金的去向,目前仍然沒有公開的說法。

  今天,這兩筆疑點重重的高達4000萬元的貸款,除了收回少量外,大部分已經成為壞賬。

  2002年,劉邦成因瘋狂騙貸1.66億被捕,2003年10月24日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4年年初四川高院維持原判,泰港集團面臨破產。

  另一方面,因泰港集團內幕交易,中國證監會認定泰港重組上市公司長江包裝無效,ST長控為泰港提供的4000萬貸款擔保合同也無法成立,這也就意味著ST長控無須為這一貸款承擔連帶責任。

  就在2002年泰港騙貸案曝光後,這兩筆貸款的有關資料在2002年被成都市農信社連夜調走集中保管,一直未返回債權單位。

  "第三宗罪":員工遭厄

  2004年2月2日,還沉浸在過年歡樂氣氛中的原琉璃信用社信貸組長,被突然而來的遭遇打蒙了。傅作勇以"集中學習"為名,派單位內部經濟警察持微型衝鋒槍,把她從彭州押回成都,非法拘禁在翠苑會議中心。

  同時被拘的還有琉璃信用社當時的主任和另外一人。傅作勇試圖誘導讓他們交代"非法罪行",並親自前去遊說讓他們中的某人"揭發"其他人。但最後實在沒有搞出什麼東西,兩天以後才不得不將三人"無罪釋放"。最後,原琉璃信用社主任和信貸組長,還是以其他藉口被處以行政處罰。

  據《瞭望東方週刊》調查,原來泰港集團在信用社的貸款原本打算安排在琉璃信用社,由於當時的琉璃信用社主任瞭解劉邦成為人,拒絕給他貸款。

  這樣的事情在成都市農信社並非絕無僅有。

  據知情人反映,早在2001年,由於群眾舉報,成都市檢查機關、人民銀行等機構就開始介入調查農信社有關問題。當時的成都市信用聯社監事長,向前來調查的部門如實反映自己所知情況。然而隨著時間推移,調查逐漸沒有了下文。

  在監事長反映情況幾個月後,在30多人參加的民主考評中,這位監事長考評"不合格",被迫"辭職"。因為這30多人中,有10多人是傅作勇在短期內調入的,此時的成都市聯社,已經逐漸成為"傅氏天下"。即便如此,問題還沒有完。

  在2002年6月,《財經》曝光傅作勇後,事態繼續惡化。2002年9月,一早起來上班的卸任監事長,在自己家的樓道附近,被四個大漢攔住一陣痛毆,如果不是逃得及時,也許後果更嚴重。知情人聽說,整個過程中,打人者只說了一句話:"讓你狗日的告。"

  嚥不下這口氣的原監事長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向當初推薦他來信用社、當時是主管部門的人民銀行反映,但最終,都是泥牛入海。為了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惡化,人民銀行安排卸任監事長調離了成都市信用聯社。

  生活在恐懼之中而顯得戰戰兢兢的成都市聯社職工,能舉出多個遭受"厄運"的例子,但他們都"無能為力"。正是這種"無能為力",使成都市農信社的種種問題在加速積累。

  "第四宗罪":低價處理抵債資產

  2001年雙流棠湖集團因無力歸還雙流信用聯社貸款,用成都映月潭會議中心地產及房產抵債,抵債金額6700萬元。映月潭會議中心地處成都市城南新區,佔地105畝(已辦理國土證)、房屋16000多平方米(已辦理房產證)。

  2003年9月,在雙流信用聯社領導成員不知情的情況下,由於傅作勇的干預,這一資產以不可思議的3000萬元價格整體賣給四川超越投資有限公司。而知情人反映,當時市土地儲備中心對這塊地的出價是6000萬,但雙流聯社卻沒有賣。

  另據成都市業內人士介紹,隨著成都市向東向南發展戰略實施,城南新區土地價格2003年9月每畝已在80萬-100萬元間,僅地產一項,映月潭會議中心就價值8000萬元以上。此舉至少給成都農信社造成5000萬元的資產流失。

  如此大宗抵債資產處置為什麼沒有經過評估、競標等程序,而私下交易?這筆顯失公平的交易背後,究竟有什麼秘密呢?

  經《瞭望東方週刊》調查,四川超越投資有限公司註冊在成都市高新區工商局,註冊資本1500萬,按其在工商註冊登記中的地址未能找到該公司。據工商資料和戶籍資料顯示,該公司的控股者為萬梅華婆媳。萬梅華是原市委機關勞動服務公司職工,其夫徐煒為已經破產的國營四川省農工聯合總公司總經理,現在退休在家。

  而據萬梅華居住地到過萬家的片警反應,萬家境不算很好,家用簡單,現在還住在甚至沒什麼裝修的老房子中,根本不像有錢的人。

  萬梅華婆媳的註冊資金的來源是什麼呢?如果萬梅華不是公司實際控制人,而只是一個傀儡的話,那麼公司到底是怎麼樣的背景呢?萬梅華拿什麼買價值3000萬的信用社抵債土地呢?

  在四川超越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中,還有一人為黃婉。據反映,此人是傅作勇的網球教練。那麼問題就更複雜了,黃婉與傅作勇是否還有其他關係呢?

  "第五宗罪":離奇的抵債行為

  2001年2月28日,桂溪信用社向成都怡豐房地產公司貸款2000萬元,2003年3月27日到期;2001年5月15日,桂溪信用社又向怡豐房地產公司貸款1000萬元,2003年5月10日到期。

  奇怪的是,在這兩筆貸款未到還款期限、企業沒有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貸款方也未對怡豐房地產公司經營狀況作充分調查分析的情況下,信用社方面與怡豐房產達成協議,取得位於成都市紅星路南線的17畝土地(作價3600萬元,3000萬抵債,600萬現款返回企業),作為抵債資產。

  這17畝土地原為怡豐公司2001年11月23日以每畝120萬元的價格從成都萬貫集團購得,總價款2040萬元,僅僅3天後即以3600萬元抵給桂溪信用社。

  然而抵債後,信用社方面具體辦事的人員才發現,這塊土地根本還沒有辦理土地權證!為此,信用社又不得不花了600萬,補辦有關的土地權證。

  據瞭解內情的人反映,根據2001年當時地價,怡豐公司與萬貫集團的交易價格比較接近當時行情。但這個不可思議的抵債結果怎麼理解呢?

  據信用社內部人士反映,怡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幸忠與傅作勇關係非常密切。傅作勇當上成都市信用社理事長之後,與原成都市農信社主任楊曉燕矛盾很大。但是後來,由於給楊曉燕行賄5萬元的張幸忠的舉報,楊曉燕事發被捕,最終被判12年有期徒刑,但行賄的張幸忠卻沒有被追究責任。個中蹊蹺和種種謎團,使得各種猜測紛紛流傳。

  此後,雖然怡豐房產有多次的不良信用記錄,但在成都市農村信用社卻是暢通無阻,要風得風,要雨得雨。據四川省銀監局川銀監發(2003)30號文件披露,截至2003年9月末,成都怡豐房地產公司在成都農村信用社貸款餘額為1.1億元,躍居成都市農村信用社貸款餘額前10位中的第4位。

  目前,在這塊土地上,在未經上級批准的情況下,南郊聯社和成都市聯社投資1.2億,正在共同修建辦公樓和計算中心。資金由市聯社所轄16個聯社共同出資,到2003年年底籌集資金2080萬元。而在銀髮[2001]396號第五條早已明確規定:"農村信用聯社不得籌集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或者抽調農村社自有資金興建辦公樓。"

  "第六宗罪":私設小金庫

  根據內部消息,在銀監局的檢查中,成都市聯社的問題進一步暴露。

  成都市聯社機關共開立了15個存款賬戶,其中以市聯社、辦公室、食堂、工會費、教育經費黨委組織部等名義開設的12個活期賬戶,截至 2003年末餘額合計990萬元;以市聯社、清算中心、信用合作發展基金等名義存(南郊)聯社的三個賬戶,2003年末合計餘額3066萬元。以上 15個賬戶總計餘額高達4000多萬元。

  除市聯社、信用合作發展基金、工會經費、黨委組織部等專戶外,以辦公室、計算機中心、清算中心、食堂、教育經費、農經體改辦保衛經費、業務宣傳費、保險代理專戶、廉政保證金等名目開立的9個賬戶,2003年年末餘額總計達1467萬元。

  這些戶頭由市聯社相關部門自行建賬核算,未納入大賬統一管理,資金來源性質和使用渠道不明,形成多戶頭、多賬冊並立。

  這些小金庫違反了《關於加強金融企業財務監管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條"除資金計畫部門和財會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開立資金賬戶。金融企業只能設立一個費用存款賬戶,所有財務開支必須從費用專戶中開支。並實行一支筆審批。嚴禁金融企業各部門多頭設立費用存款賬戶,對企業內部開設的費用賬戶,各金融企業要組織進行清理並賬;未清理並賬的一律視同為‘小金庫'處理"的規定。

  "第七宗罪":購佔超標汽車

  2000年-2004年上半年,未按農村信用社財務制度規定報批,成都市聯社先後購置柯斯達汽車1輛、捷達汽車2輛、帕薩特汽車4輛、奇瑞汽車1輛,總額110萬元。

  成都市農信社還以借用名義,長期佔用基層農村信用社的小汽車。比如由桂溪農村信用社等基層農村信用社出資購買豪華轎車--奧迪A6轎車2輛,均歸成都市聯社領導使用。有意思的是,其中一輛傅作勇使用的奧迪A6 2.8因為超標而被拿下標識,換上了合規的奧迪車標誌。

  成都市農信社購車舉動,違反了《關於加強農村信用社市(地)聯社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中關於"農村信用社市(地)聯社要認真落實財務管理規定,堅持勤儉辦社的方針,三年內不得新建或購置辦公樓、宿舍樓、培訓中心和小汽車"的規定。-

  農信社體制缺陷

  "在中國的金融機構中,農信社的管理混亂是出了名的。"《瞭望東方週刊》採訪過程中,不止一次聽到業內人士發出這樣的抱怨。

  20世紀80年代以後,信用社原來長期由農業銀行代管。1996年10月,人民銀行接替農業銀行對農信社進行管理和監管。2003年銀監會成立以後,農信社歸銀監會進行管理,人民銀行是監管機關,但對於四川來講,還有一個四川省信用合作協會。

  省信用合作協會的職能非常含混,主要負責全省信用社基礎網路建設,以及承擔一定的監管職能,但對各信用社和信用聯社在業務上沒有任何權力,顯得有些不倫不類。從組織關係上講,成都市農信社的黨組織關係不像其他銀行那樣,歸中央金融工委直轄,也不是歸決定自己高層人事的銀監局,而是隸屬於成都市委組織部。

  2002年,《財經》雜誌曾曝光過成都市農信社和傅作勇的問題,然而傅作勇最終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反而將《財經》告倒,其中一個最為重要的原因是成都市農信社的三級法人制:從最底層的信用社到縣級聯社,再到成都市信用聯社,在法理上都是獨立法人。

  從法律上來講,作為獨立法人的下屬信用社,對自己的出資人負責,經營決策跟市聯社無關,他們的領導也是信用社的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但實際上所有人都清楚,根據市聯社的規定,下級聯社的任命必須經過市聯社的考核、審批、同意和任命,下級社超過50萬-100萬的貸款,也都必須經過市聯社的審批。

  於是,一個奇怪的現象產生了:主宰下級社領導生殺予奪大權的成都市聯社的領導,可以對下級社進行人事和經營等任何方面的干預,但卻不用對他的干預結果負責--在《財經》曝光之後,下級社的部分領導作為責任人已被調換或者免職,但最大責任者傅作勇,依然穩坐釣魚臺。

  採訪中,由於原成都市聯社監事長的遭遇,成都市聯社的內部人幾乎都不敢說話。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指出:"不是沒有規矩,也不是問題沒有被發現,關鍵是規矩一再被破壞,問題發現後責任人得不到任何懲處,這才是2002年之後,成都市信用聯社問題不斷發展和積累的癥結!"

來源:瞭望東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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